近日,北京萬博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科收到了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人民法院2024年3月20日簽發的一份出庭通知書。
出庭通知書內容大致如下:朱科,本院受理的XXX受賄罪一案,定於2024年3月26日11時30分在本院審判庭開庭審理,請你作為本案的公訴人準時出庭。2024年3月20日。
這份出庭通知書上,蓋着「孝感市孝南區人民法院」的公章。
收到這份出庭通知書,朱科和他律所的同事們都哭笑不得。朱科的同事褚中喜律師介紹,朱科是涉嫌受賄的XXX的辯護人,法院卻把他當成了公訴人。
公訴人是誰?公訴人應該是是孝南區檢察院負責這起案件公訴的檢察官才對。法院把涉嫌受賄的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當成檢察官,這真的是馬虎到了極點。
這些年,這種馬虎到極點的法院不少。我們老家,把這種馬虎到極點的人稱為「馬大哈」。
北京青年報3月25日報道,2024年3月21日,紹興市中級法院審理了一起「合同詐騙案」,此次開庭為該案二審質證階段,該案一審由諸暨市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該案的辯護人發現一審判決書上有一段內容嚴重錯誤:一企業欠另一企業1000多萬元,其中一筆借款為5735019.54元,但一審判決書寫成了「借款5735019.54萬元」。
判決書里多出來的一個「萬」字,直接將借款573萬元變成了573億元,嚇人不嚇人、可笑不可笑?
報道還稱,休庭後當事人家屬和其代理人再次仔細翻閱了一審判決書,發現大量錯誤。比如,一審判決書里還把「平方公里」寫成「平房公里」,把「手寫備註」 錯成「首席備註」,把「市政府給的政策」錯成「市政府給的正常」,比如把「北京柏禮貿易有限公司的賬戶」錯成「背景柏禮貿易有限公司的賬戶」……
在一審判決書里,家屬和代理人發現了110處此類錯誤。
北京青年報對此事公開發出的疑問:層層把關下,一份判決書何以出現100多處錯誤?
這種馬大哈,我也曾經親身領略過。2017年,我在某縣人民法院一份判決書、一份執行通知書各發現一個低級離譜的錯誤。判決書的判決結果里,把被告應當向原告賠償寫成了原告應該向被告賠償;執行通知書里,又把執行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寫反了。我當時作文披露了這些低級而離譜的錯誤,文章發布當日上午,該縣縣委書記向我反饋:該院召開了黨組會,做出了對當事兩名法官、執行員停職記過的處分決定。隨後,《新京報》、《北京青年報》等媒體跟進報道此事。
「朱科律師是這起受賄案的辯護人,為何讓其以公訴人身份出庭?百思不得其解!作為司法審判機關,難道不能嚴謹慎重一點嗎?尤其是可能決定他人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褚中喜律師無比感嘆。
把辯護人寫成公訴人,把被告弄成原告,把執行申請人當作了被執行人,把欠款金額多寫一個「萬」字……這些錯誤其實都不是什麼特別有技術含量的專業問題,都是低級錯誤,都純粹是工作不認真、馬虎大意所致,稍微認真一點就不會出錯。
不可思議的是,這些本應該無比嚴肅嚴謹的司法文書寄出前肯定是要經過法院內部層層把關的,可這些低級錯誤居然一錯到底,法院裡居然沒有一個人發現。
當事法院裡的諸位,你們都在忙什麼?
2024年3月26日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衣者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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