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襲警罪成 港20歲男上訴 高院改判他勝訴

方泠卉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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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9 月1日在香港東涌地區的地鐵列車上檢查抗議者。(ANTHONY WALLACE/AFP via Getty Images)

在前年一場呼籲阻礙港鐵運作的運動中被捕的20歲男學生,不服襲警罪成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官今(15)日改判該男學生勝訴,撤銷他的襲警罪。

據港媒報導,男學生賈雲龍2019年9月2日響應網民發起的「超合作運動」——呼籲阻礙港鐵車門運作妨礙市民上班。他早前承認公眾妨擾罪,審訊後另被裁定襲警罪成。男學生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訴。

法官今指,所有的案發錄影片段均未出現上訴人沖前撞向警員的情節,也沒看到上訴人襲警後「U-turn」逃走,及後被警員追截的情況。

法官表示,基於上訴人出現的時間,與原被警員追截的黑衣人「異常接近」,不排除襲警者或是該黑衣人,而非男學生,改判上訴人勝訴,撤回襲警罪。

不過,法官認為,裁判官有此錯誤裁斷「可以理解」,稱其也是反覆看過影片後,才察覺到該黑衣人並非上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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