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的夢幻人生(四十九) 死刑判決書
一九七零年元旦,林副統帥宣布開展「一打三反運動」,打是打反革命,即各地反抗中央政權的人。
北京處決政治犯以前,會先公布一批名單,上面有每個人的大概的所犯「罪行」,這些人基本都是要處以死刑。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導帶大家討論,沒單位的由街道居委會主任帶大家討論。說是為了教育大家,其實是起殺雞儆猴的威懾作用。
自68年底開展轟轟烈烈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全國各地共有一千八百萬中學生被像66年紅八月紅衛兵遣返地富反壞右回鄉一樣被轟到農村插隊落戶。城裡剩下的年輕人不多了。
我乍到白洋淀,實在覺得農村環境難熬難忍,逮個機會就往北京跑。70年一月我從白洋淀回北京小住,聽到遇羅克、聞佳被討論。聞佳是女附中初中學生,有精神病。
遇羅克是1968年一月五日被捕,羅文家托在公安局的親戚問本來說是判五年徒刑。
「怎麼判你們是根據形勢需要,今兒形勢需要,沒準兒就把你們放了!明兒形勢需要,沒準兒就把你們斃了!」
這是我在西城分局關押時給我上酷刑的警察之一濃眉大眼的韓隊長道出中國法治的千真萬確的真相。
根據形勢的需要,本來被判五年的遇羅克給斃了!!!
1970年2月14日,我和趙京興被打進公安局,3月5日,管女牢房的老周隊長扔給女囚們一張上面有遇羅克被判死刑立即執行,聞佳被判二十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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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後的今天,在澳大利亞生活了38年的我和在美國生活了24年的羅文仍然在討論這份公告。
關於遇羅克的死因當時和現在仍有種種的猜測與說法。
Google 上有各種對當時飛短流長的坊間傳聞和當局檔案、公告、史料及當事人牟志京、遇羅文的採訪等翔實資料。
對手榴彈一事有詳細的追蹤。
羅文、羅克、牟志京等一大批中學文革報成員1967年7月去東北湊武鬥的熱鬧,羅克是請假跟着去的,到達瀋陽假期滿了,一個人先回的北京。
羅文、牟志京等人繼續前行,又去了長春、大連等地,羅文在武鬥現場撿了一枚手榴彈帶回北京。準備掏出裡面的火藥做化學實驗玩兒。
羅文最愛的科目是化學。他初中上的大名鼎鼎的北京「流氓學校」61中,因為功課總名列全年級第一,竟能進入只有名牌學校尖子學生才能進的北海公園少年科技館。他不僅進了化學小組,還進了數學小組,絕無僅有。
文革沒有中斷他做化學實驗的熱情,我曾親眼見過他被自己的實驗炸得滿臉花。
公安局疑心特重。68年1月5日,羅克被捕,羅文不久也從學習班關進監獄,審問二十多次,羅文堅稱羅克不知手榴彈一事,警察後來煩了,讓羅文發誓,羅文拍胸脯說:「他要是知道,你們斃了我。」
在判決書里,警察根本沒敢提手榴彈,含混不清在最後說打算陰謀搞暗殺活動。更沒敢提當時甚囂塵上的說法暗殺對象是毛主席他老人家。
極左的「烏有之鄉」在多年之後採訪羅文,還不死心地倒騰這說法。
羅文回答:「這種說法太高抬羅克了!同時也太侮辱他的智商了,一個普通人怎麼能接近領袖,遑論還暗殺,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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