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13日針對港府上個月18日「大搜捕」 15名民主派人士,發表3名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s)的聲明,敦促港府勿以刑事檢控手段打壓和平示威,並馬上撤銷15名民主派人士之控罪。
據蘋果日報報道,此次發聲明的3位聯合國人權專家,包括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特別報告員Clement Nyaletsossi Voule、言論和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David Kaye,以及人權捍衞者狀況特別報告員Mary Lawlor。該批專家認為,即使組織抗議活動須政府授權,但是任何人都不應因參加和平抗議而受到刑事制裁。
他們表示,港府有義務不定罪和平抗爭者(the authorities are obligated not to criminalise peaceful protesters),僅可針對個別暴力人士進行起訴,而非起訴活動組織者。
據報道,15位被捕民主派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各被告涉及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發生於8.18、10.1、10.20,將於5月18日提堂。聯合國專家認為,《公安條例》建立授權市民集會的程序,港府卻根據該程序對民主派人士作出控罪,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contrary to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standards)。聯合國呼籲港府以國際人權標準重新審視《公安條例》。
港府在全民抗疫時期推出的「限聚令」被普遍質疑為趁機打壓民主抗爭。該批專家在聲明中表示,被捕人士均為民主運動領袖,而且是在COVID-19限制抗爭活動之際被捕,擔心港府企圖借「大搜捕」手段對付香港的和平示威,將導致產生寒蟬效應(We fear the chilling effect these arrests aim to have on peaceful protests in Hong Kong)。
聲明還提到去年的《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一系列反送中運動,指運動高峰時一度有近200萬人參加和平示威,但在示威者與政府僵持不下後,警方與市民的暴力衝突越來越多。聯合國在去年9月已對此事表示關注,並在過去幾個月密切關注民主派領袖被捕及和平示威者被定罪一事,當中有人雖遵守公共衛生法規仍受到檢控。
據稱該3名聯合國人權專家為「特別報告員」 。「特別報告員」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的一部份,由獨立人權專家組成,是聯合國人權系統中最大的獨立專家機構,負責監督及調查特定國家。全部專家均是無酬工作,以個人身份獨立於任何政府及組織,同時亦非聯合國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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