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說了句「200塊請的人」被刑拘!給「網絡謠言」定罪,不能只有手銬沒有尺子

鏡二哥
202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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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蘇州一個房產中介小哥被刑拘的消息,被不少網民關注,但並未引起較大輿情(比較奇怪)。

事情很簡單,他在網上說了句「園區房產交易大廳工作日爆滿,肯定是他們花錢請的人,200塊錢一天」,結果被民警順着網線找上門,直接送進了看守所。

看完通報,我盯着手機屏幕愣了半天,這話要是擱在平時中介們的朋友圈裡,頂多算是閒着沒事滿嘴跑火車的行為,怎麼這回就攤上刑事犯罪了?

說實話,咱們普通老百姓看到「刑事拘留」四個字,第一反應都是殺人放火、搶劫詐騙這些重罪。現在有人因為在網上說了句不靠譜的話就被銬走,難免心裡打鼓:以後在群里吐槽物業是不是也得掂量掂量?朋友圈轉個未經證實的消息會不會被請去喝茶?

中介行業里那些「再不買就漲價」「房東急售血虧」的套路話,真要較真起來,恐怕半個中介圈都得進去。為什麼偏偏是這句話觸了高壓線?

更讓人困惑的是,那些真正引發過社會恐慌的謠言也並未追究散步者刑事責任。舉個最近的例子,今年2月下旬,一網民造謠四川雅安發生自然災害,造成幾十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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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這種謠言真的會造成較大恐慌,和前面提及的「200塊錢找的托兒」完全不是一個層級,但最終這名造謠自然災害的人也僅是被處以治安處罰。

再看蘇州這件事,既沒引發搶房潮,也沒造成交易癱瘓,要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總覺得差點意思。所以,按刑事案件辦理難免給人用「重典」的感覺。

有人說現在網絡環境需要重拳治理,這話沒錯。但「從嚴從快」和「過罰相當」之間的分寸,才是考驗執法智慧的關鍵。

就像家長管教孩子,偶爾說錯話打兩下手心能長記性,但動不動就上家法,反而會讓孩子變得畏首畏尾。去年全國處理了4.2萬起網絡謠言,九成都是罰款訓誡了事,突然冒出個「刑拘」的案例,難免讓人覺得是不是執法尺度飄忽不定。

這事兒讓我想起小區門口貼的警示標語。有人亂停車被貼條,有人卻被直接拖車,問物業就說「看情節嚴重程度」。可到底怎麼算「嚴重」,大夥心裡都沒本明白賬。

網絡執法是不是也該有本「明白賬」?什麼樣的謠言算治安案件,什麼樣的夠得上刑事犯罪,總得讓老百姓心裡有桿秤。

說到底,大家不是要給造謠者開脫。中介小哥說話不負責確實該罰,但法治社會的精髓就在於「罰當其罪」。

今天能用刑事手段處理一個滿嘴跑火車的中介小哥,明天會不會用同樣尺度對待其他領域的過激言論?這恐怕才是真正牽動公眾神經的關鍵。畢竟,我們既要乾淨的網絡空間,也要能安心說話的基本權利。

看着手機里中介們依然活躍的朋友圈,忽然覺得荒誕——那些標註着「緊急降價50萬」「最後一套稀缺房源」的廣告依然在刷屏,而說着「僱人充場」的同行卻戴上了手銬。

這樣的對比,或許比事件本身更值得深思。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八倍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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