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力宏遭前妻爆料召妓和出軌等醜聞後,優質偶像形象一夜間崩塌,緊急從中國大陸返回台灣,並且宣布暫時退出演藝圈,12月20日,台灣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之豪表示,在民主法治的台灣,人有在道德上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均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而在專制的中國,你唱再多的「龍的傳人」都保護不了自己。
繼王力宏11月19日在臉書發布道歉聲明之後,基隆市議員張之豪在留言區向王力宏喊話:「這時候有沒有覺得有自由民主的台灣可以逃回來,是件很棒的事?微博上六千萬的粉絲,保護不了你。被許多親中藝人嫌棄的,只有兩千三百萬人的台灣,卻在你要被中國要用劣跡藝人追殺你時,保護了你。在專制的中國,你唱再多的『龍的傳人’都比不上一次的『劣跡藝人’。」
張之豪還表示,「希望大家都能從這件事學到,就算是渣男,也有人權,而台灣這個國家,保障所有人的人權,包括渣男。而沒有了台灣,今天的你,不止在中國劣跡藝人的追殺之下,無處可逃,你恐怕連寫這篇不是很通順的文章的權利都沒有。歡迎回台灣。也希望所有熱愛民主自由的也希望所有熱愛民主自由的人,都一起保護台灣。」
不過,有網友認為,王力宏應該是「美國人」,應該是到台灣,而不是「回」台灣。對此,張之豪回應說,王力宏最先在台灣出道,雖然王力宏是不折不扣的親中藝人,王也不見得認台灣是其事業生涯的「故鄉」,但還是想用「回」這個動詞,展現出台灣包容的高度。
王力宏近年來將事業重心放在中國大陸,在被前妻李靚蕾「毀滅式爆料」之後,優質形象形象一夕間崩塌,甚至遭到中國官媒點名批評,近日匆促搭機返回台灣。
張之豪表示,以王力宏目前被指控的行為,光是召妓一事,以李雲迪的前例來看,怕就要讓王被起訴,還被逐出同業公會,無限期封殺,更不用說其他可能的「殺雞儆猴」的追殺手段。
外傳王力宏有3億財產,張之豪表示,不管是台幣、美金,還是人民幣,看看馬雲的下場就知道,「在中國,沒有一樣財富是永恆的,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沒有一家公司是有保障的」。
張之豪強調,真正的井底之蛙,總是以為,只要對中國友善,跟他一起喊喊「我們都是中國人」,就會安全沒事,大家可以繼續悶聲發大財。但事實是,在人治的極權國家,是沒有標準的,你對中國政府如何諂媚,投其所好,啥都沒用。
張之豪表示,在民主法治的台灣,人有在道德上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都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在法院證明你有罪以前,你都是無罪的」,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礎。
張之豪的回應被網友贊爆:「張議員妙筆生花,您對中國的認識非常深刻。」、「您的分析非常淸楚理性👍」、「議員,好會寫,講得真好,連着幾篇推文,已被圈粉。加油」、「身在香港的香港人表示無限認同!」「所言極是,有錢是他的事,道德倫理是我們規範。」
基隆市議員張之豪的原文如下:
有人對我說,王力宏是美國人,我不該用「回台灣」來形容他。
他當然是個美國人,而且利用了2000年以降,「中國民族主義」崛起的熱潮,投其所好,為自己賺進大把人民幣的親中藝人。
我會用「回台灣」是因為,他畢竟是1995年在台灣出道,最初給他舞台的也是台灣。
他不見得認台灣是他事業生涯的「故鄉」,但我身為台灣人,我想用「回」這個動詞展現出台灣包容的高度。也就是「你不認我,但我可以認你」。
說真的,就算在美國,不說華語的人,沒幾人認識他。
以他目前被指控的行為,光是召妓一事,以他的朋友李雲迪的前例來看,怕就要讓他被起訴,還被逐出同業公會,無限期封殺。
更不用說其他可能的「殺雞儆猴」的追殺手段。
報載他有三億財產,不知道幣值是台幣,美金,還是人民幣。
不過,馬雲有373億美金的身價,而今現在他在哪?這鉅額財產又在誰的手上?
我很愛舉馬云為例,因為他不僅是過去多年來,台灣親中人士最愛列舉的企業成功人士與案例,更因為,馬雲證明了一件事,在中國,沒有一樣財富是永恆的,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沒有一家公司是有保障的。
王力宏可以是真的召妓被關,但他也可以是任何理由被關,甚至不需要理由。
而再多的汶川賑災、鄭州賑災、「龍的傳人」、對中國政府如何諂媚,投其所好,事實就是,啥都沒用。人治的極權國家,是沒有標準的,你永遠不知道怎樣是踩到他的腳,怎樣不是,你永遠不知道今天順着摸了a的毛,恰巧這就是逆着剃了b的毛。然後,b就抄了你的家。
這就是為什麼,真正的井底之蛙,總是以為,只要對中國友善,跟他一起喊喊「我們都是中國人」,就會安全沒事,大家可以繼續悶聲發大財。
也有人回我,「所以你是說,民主自由保護渣男囉?」
沒錯,民主自由不只保護渣男,民主自由保護所有人,在法院證明你有罪以前,你都是無罪的,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礎。
而若民事法庭判他要付多少贍養費,他就得付。
但他只會為他所應負的責任,被法院要求負責。
他不會為了莫須有的「劣跡藝人」或任何基於要入罪於他的因素,而背負他不需要背負的,或是財產被沒收之類的。
簡單說,在民主法治的台灣,人有在道德上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均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
在中國,國家會追殺他,消費者也會追殺他。
在台灣,追殺他的,不會是國家,只有消費者。
消費者的懲罰也很溫和,就是拒絕消費,從而讓他30億的身家,不會變成31億而已。
如果他當初出道時就是主打「媽寶渣男偶像」的形象,或許今天就沒事了,因為沒有矛盾。就好像謝和弦,雖然也被罵,但,並沒有讓人訝異之處。但王力宏不是,所以他才要面對人設崩壞的問題。
台灣保障人權,不保障身為渣男不會被社會輿論檢討。
台灣保障渣男「受到公平審判的權利」,但不保證渣男犯刑法、民法時,不會被法律追訴。
在中國,倘若你是渣男,但你渣的對象剛好是網球女將彭帥,那,也許你可以全身而退,黨國還會幫你逼着彭帥出來說「自己很好,請大家不用擔心」。
但倘若你是個剛好對黨國不甚方便的渣男,那你就會被送上社會與經濟的斷頭台,頓時,所有道德可疑的人,都變成了如孔孟般的聖賢,代表黨國來血祭你這個十惡不赦的渣男,以匡正中國的社會風氣。
我有些台商朋友,很愛抱怨台灣。
但他們總是漏掉沒講的,就是,沒有台灣,你根本不是「台商」。
倘若「台灣」變成了中國要的那個一國兩制的樣子,台灣會失去一切的比較利益,台灣將與中國任何一個省份沒有差別。
所以保住台灣的主權現狀,甚至進一步加強台灣主權,用自己真正的身份,躋身國際社會,這才是台灣必然要走的路。
我是在講王力宏,但我也不只是在講王力宏。
在這個紛亂的八卦新聞中,我們可以保持清醒的思路,看待台灣國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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