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錫堃公開應允民眾黨提出的「5大國會改革項目」,還宣稱要修法以達成目標。就連韓國瑜也承諾民眾黨,一上任將立刻召集朝野協商,商談國會四大改革,「努力照顧小黨」。兩大黨都積極正面回應民眾黨等人提出的訴求,那民眾黨要支持誰當立法院長?如果票投游錫堃,不就一直都在呼弄韓國瑜?如果力挺韓國瑜,不就從頭到尾在欺哄游錫堃?別人都是被耍弄的笨蛋,就你黃國昌最聰明?
只要熟悉立法院生態的人都知道,民眾黨所謂的「5大國會改革項目」都是含糊籠統的空話。除了聽證權涉及到修憲以外,國會調查權早在2004年的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就給立法院了,始終無法入法,是因為它與五權憲法裡的監察權有所扞格,而賦予立委准司法權,更可能侵犯人民權利,立法技術實在太難。「人事同意權審查機制」不彰其實與法律沒有太大關係,關鍵在立委怠惰、水準太差,只想對提名人進行政治意識審查。
至於「立委利益迴避規範」過去20多年來做了多次修法,但台灣社會認為永遠不夠;現在的問題是,那條規範的線要劃在哪裡?例如,黃國昌的岳父是建商,那是不是該基於「利益迴避」的原則,限制他加入立院內政及財政委員會的權利?而所謂「單一召委制」更是黃國昌基於政黨本位的因人設事,目的在於讓民眾黨成為委員會裡關鍵少數,得以在夾縫中搶得若干召委,根本與國會改革毫無干係。
不論游錫堃或韓國瑜,他們競逐的是立法院長的職位,國會議長的第一條守則就是議事中立,既然要中立,他們哪來的權力去向民眾黨承諾要立什麼法?修什麼案?充其量,只是拿「國會改革」當遮羞布來掩蓋自己的政治圖謀。這個道理,你知我知游錫堃知韓國瑜知黃國昌更知,僅僅8席立委的民眾黨少來居高臨下、大義凜然的姿態與模樣。
打從三黨不過半的選舉結果揭曉後,民進黨就該知道立法院長已經不再屬於他們了。游錫堃想再做最後的努力不是壞事,但民進黨本該有即將去國會議事主導權的準備。只是,沒有國會議事主導權就是執政者的末日嗎?證諸往例,並非如此。
以陳水扁執政時期對應的立法院第5、6會期來看,第5屆通過法案數為471案,第6屆為393案,法案照樣大量通過,總預算雖然曾經延宕,但最終也是年年順利過關。差別在於,重大爭議的法案、預算、人事案,諸如軍購案、國務機要費案及司考監三院人事案的確被擱置。
就此,新政府必須放棄任何挑起朝野重大爭議的立法,諸如,封鎖抖音在未來4年已是不可能在國會獲得支持的政策,民進黨應該慶幸蔡政府這8年已經處理過黨產、年金、同婚等重大爭議法案,若此刻才想處理已是不可能的任務。此外,賴清德在提名司考監及NCC人事時也必須更加慎重,除了放棄色彩鮮明的人選以外,是否透過朝野領袖會議建立一套預先諮詢人選的平台,甚或開放一定比例人選由在野黨推薦,都將考驗新總統的領導風格。
選民給國民黨國會第一大黨,其實也代表民意沒有那麼反對讓韓國瑜成為國會議長,民進黨支持者再不甘願也得接受。如果韓國瑜當選院長,這是繼罷免案之後,台灣人民再次給他機會;他能否成為一個中立的院長,扮演國慶大典的主席,甚而透過成為民主基金會董事長做好國會外交,都是嚴酷的考驗。如果韓國瑜未來敢藉此工作宣揚九二共識,甚至把立法院長這個憲法職務做成「親中渠道」,也自會被選民所審判,國民黨當然也得概括承受其中的後座力。
除了對當事人別具意義外,立法院長於整個政治進程其實沒那麼重要,得失之間,禍福相倚。未來的立法院將是一個「論件計酬」與「大交換」的時代,民進黨推動每一項重大法案預算,都應該制訂屬於自己的「立法計畫」。在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此時,與其尋求「院長合」,更重要的其實是努力地追求「法案合」、「預算合」,甚至「人事合」。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全文轉自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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