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日遭遞解出境 美籍律師堅持上訴至港終審法院

方泠卉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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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港府遞解出境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說,他很喜歡香港,會很想念這個地方,在香港的經歷令他成為一個更好的人。資料圖片。(石頭/自由亞洲電台)

被控反送中運動期間襲警罪成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周二(22日)刑滿出獄,當日立即被遞解出境。他形容這不是真正的獲釋,仍計劃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Bickett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他離開赤柱監獄當天立即被帶到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當晚有5位入境處職員將他押往機場,並沒收他的護照,直至他搭上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爾的航班,土耳其當局仍不肯發還護照,稱這是「香港政府的例行要求」,並表示要將護照交給美國當局。

Bickett滯留當地機場8小時,才轉飛美國華盛頓。他說:「這顯然是令人擔憂的事情,一個西方政府,NATO(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員,甚至是美國盟友,竟接受極權政府的要求拘留美國公民。我上了第二架飛機(往美國)時還未取得我的護照,土耳其航空的職員有我的護照,他們被指示只能在降落後交給美國官員。」

37歲的Bickett目前已回到華盛頓,並取回護照。他2月在高等法院上訴失敗後,再度入獄6星期。受疫情影響,他與所有囚犯都被禁止跟律師交談。他形容這是在病毒「清零」下,其中一項被犧牲的重要權利。

出獄前,Bickett不知道自己會被立即驅逐出境。期間他得悉律師花了數星期時間,嘗試與入境處溝通,希望爭取多幾天時間,讓他留在香港處理餘下的事情,惟最終被拒。Bickett對此並不感到意外,他批評這是港府的典型行為,「這是同一個政府,兩次掟我入獄。」

Bickett說,他為何會被逐出境,沒有任何人向他解釋,入境處職員曾向他展示一封信,並要他簽名,內容大概指他須要離開,之後不准入境。

Bickett說,他對香港法院已接近絕望,但他上訴的計劃沒有改變。「我認為仍然值得上訴,就算沒有太大希望,但這是為過去的制度不公站出來,令外界清楚知道,我的案件很明顯是錯誤判決,並向公眾及終審法院的外籍法官發放一個訊息,就是法治不再受到保護。」

「襲警」事件

事件始於休班警員俞樹生2019年12月7日在港鐵銅鑼灣站欲阻止一名疑為跳閘青年離開時使用警棍, Bickett上前調停,結果雙方陷入搶奪警棍狀態。

案件去年審訊後,Bickett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18周。Bickett服刑近7周後,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失敗,2月間再度入獄6周。

Bickett解釋,他當時以右手擊向俞的臉部是基於自衛,因不肯定余是警察,問俞是否為警員時,俞否認。

律政司辯稱,Bickett想拿走休班警員俞樹生的警棍時,對俞使用過分及不必要的武力,曾踏在俞的腹部。至於為何俞沒有出示委任證,律政司稱,當時俞與Bickett互相持著警棍不肯放手,若俞鬆手會有危險,因此須待其他警員到場後才能出示委任證。

高院法官指,休班警當時沒有時間出示委任證,雖然該警首次被問是否為警員時回答「不是」,但第二次被問時便回答他是警員了。另外,事發時正值香港社會動盪時期,故休班警當時獲配備伸縮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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