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最高法院周三(27日)作出裁決,孟晚舟涉及罪行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引渡程序繼續進行。下次開庭日為6月15日。孟晚舟是中國最大電信公司創辦人任正非的女兒,外界稱她是「華為公主」。
孟在加拿大涉及詐欺罪
根據大法官霍姆斯發布長達23頁的裁決內容指出,孟晚舟涉嫌的犯罪實質是「詐欺」行為。
霍姆斯在裁決書中寫道:「加拿大的詐欺法考量範圍超越國際界線,涵蓋構成事實的所有相關細節,包括可能使某些事實具有意義的外國法律。」
裁決並指出:「孟晚舟一方有關雙重犯罪的分析,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詐欺和其他經濟犯罪方面履行其國際義務的能力。」
孟晚舟的華為律師團隊,1月份針對孟晚舟引渡案是否合乎「雙重犯罪」標準的聽證會中主張,美國政府以孟晚舟違反美國對伊朗經濟制裁,對她提出控告並要求加拿大協助引渡,但加拿大並未對伊朗制裁,孟晚舟被捕不符「雙重犯罪」法律標準。
霍姆斯為此寫道:「經濟制裁併不像奴隸制之類的事情那樣,與加拿大的價值根本相反 。」
加拿大外交部長沈潘(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對此表示:「此裁決顯示加拿大引渡程序獨立性,加拿大司法機構獨立運作,今天有關孟晚舟引渡程序雙重犯罪的決定,是一獨立決定,它只是法律程序多重步驟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將繼續對孟晚舟引渡程序保持透明。」
是否引渡需等待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
霍姆斯同時也在裁決中提到,孟晚舟是否應引渡至美國,最終仍將由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決定是否屬於「不公或壓迫」。
在霍姆斯做出「雙重犯罪」裁決後,司法部發表聲明指出,「司法部長在法官做出引渡裁決之前,不會對孟晚舟案做出任何決定」。
孟晚舟否認所有對她的指控。華為27日發布聲明表示,公司對霍姆斯的裁決感到「失望」,律師會繼續努力讓孟晚舟重獲自由。
中國駐加使館發言人28日凌晨在官方推特發文抨擊美國和加拿大濫用雙邊引渡條約,宣稱:「 對孟晚舟採取任意地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了她身為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而加拿大在此過程中一直是美國的「幫凶」。整個案件完全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一名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表示:這樣的結果一開始的確令他「感到驚訝」,但看過裁決內容之後他認為「法官裁奪很公正」。
庫蘭指出,霍姆斯法官裁決觀點顯然超越此案,着重加拿大獨立司法制度未來如何面對其他詐欺引渡案的長遠大方向。
庫蘭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表示,今天對孟晚舟來說,是「悲哀的一天」;對兩名被中國拘留的加拿大公民的未來說,也顯然很糟糕。
加拿大總理表示尊重司法
中國政府一直在經濟、政治等各方面,對加拿大施加更多壓力。早前兩個加拿大公民在中國被逮補,未來更加可能再度使用「人質外交」、「農業外交」來威脅加拿大妥協。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Justin Trudeau)26日面對媒體詢問時曾明確表示,不論法院判決為何,渥太華完全尊重並說:「加拿大司法完全獨立,所以我們不用為判決結果向誰道歉或解釋,我們對於司法制度有充分信心,也會持續捍衛此制度」。
特魯多並強調,有關兩名加拿大人遭中國拘捕事件以及孟晚舟案,渥太華從未間斷地和中方及美方交涉。
特魯多曾經在2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事情才剛開始,我們就見到中國官員將這兩件事連結在一起。」、「加拿大擁有一套獨立的司法系統,不受政治人物干預或藐視。」
他繼續說:「中國行事作風讓人不解,似乎對此並不了解。」他還表示,將兩件事連結在一起「令人苦惱」。
在孟晚舟案涉及罪行被裁定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後,引渡聽證會將進入第2階段,開庭日訂在6月15日舉行,屆時控辯雙方將探究孟晚舟於溫哥華機場被捕期間,她的權利是否遭到侵犯。
孟晚舟被捕過程
加拿大是在美方引渡要求下,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於2019年1月28日正式提出刑事訴訟,指控孟晚舟在2013年向香港滙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謊稱華為子公司星通科技(Skycom Tech)與華為無關,讓滙豐銀行為星通提供金融服務,面臨違反制裁和經濟損失風險。
孟晚舟被捕後,以1000萬加元獲得假釋,自此一直被軟禁在起溫哥華價值數百萬元的豪宅中。她必須配戴GPS電子腳鐐,可以出入規定區域(不包括機場或輪渡碼頭),保全公司必須全天候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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