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章丘雙語學校一名六年級女生發布視頻稱,自己被同桌男生用錐子、圓規等工具在身上扎了218針,傷口深至7到8厘米,她皮肉腐爛,痛苦不堪,甚至一度想死在學校。告之學校後,學校竟採取投票方式表決,最終認定此事不構成校園霸凌。視頻發布後,學校的做法引發輿論批評和憤怒。
據香港01報導,涉事女生小文(化名)是濟南章丘雙語學校六年級學生,她成績優異,在班級中數一數二。她稱,今年6月,老師將剛轉學的男生安排和她成為同桌。自此以後,自己便開始遭受男生的嚴重欺凌。男孩不僅用鐵錐子、刻刀等物品扎她,還打她耳光,逼她吃鉛筆屑、橡皮塊,並聯合其他同學勒索、排擠她。男生還揚言:「折磨你是我的樂趣!」
在折磨女孩的過程中,男生稱自己的父親是校長,曾在其他學校將同學打致骨折,但也只是賠錢了事。
事發後,女生向母親求助,母親要求校方對施暴者進行嚴懲,甚至提出開除要求,但校方以義務教育階段不能開除學生為由拒絕處理,施暴學生的家長也一直態度冷漠,拒絕道歉。截止今日,男孩仍正常上學。
據稱,女生的家長出面後,章丘區教育和體育局與當地派出所參與此事件的調查。雖然派出所為男孩和女孩雙方做了筆錄,但最終得出的結論卻是,經過初步調查,認為此事達不到立案標準,建議雙方通過民事調解解決問題。
8月,學校召開了一次關於該事件的認定會議,參與者包括律師、派出所民警和校方領導。會議通過投票方式決定此事件是否構成校園霸凌。最終,14名投票者中只有4人認為構成霸凌,有8人認為不構成校園霸凌。最終,校方依據多數表決結果認定此事不屬於校園霸凌。
之後,女生和家人發布視頻,將事情經過發到網上,女孩哭訴,錐子扎得好深,連把手都要扎進去了,我當時真想死在學校里,我好痛好痛。
視頻引發眾怒,大量網友怒批「學校不作人」,直指「霸凌的認定與投票有毛關係?」
有網友憤怒表示:「如果這都不算霸凌,那讓他們自己的孩子也被扎218針試試看!」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校園霸凌是一種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具有惡意和長期性。若男孩多次用尖銳工具傷害女孩,且涉及言語侮辱和肢體傷害行為,明顯符合校園霸凌的定義。即便校方認定不構成霸凌,施暴者及其家長仍需承擔民事責任。
在輿論的壓力下,章丘區教育和體育局表示將成立聯合調查組,進一步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會向外界公布。
網友留言
——-14個人進行投票,其中包括校方領導、派出所民警、律師等等。這種事能投票???
——-標準究竟在哪裡?是要牙齒掉了、骨折那樣的這樣嗎?就很高高在上的教條主義。完全不考慮這個年齡段被霸凌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傷害。
——-誰說不是霸凌的就用針扎他的孩子218針,看看他還認為不是霸凌嗎?
確實不是霸凌,是故意傷害,也難怪大家都不想生了,生下來這樣被欺負,居然還投票來決定是不是霸凌,真是聞所未聞,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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