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雪的通報出來了。
因鑑定為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她被「依法」強制送診。
送到哪沒說,大概率是江西省精神病院。兩年前,她就因同樣的原因,被送進過這個地方。
那是整個事件的起點。
01.猥褻
2022年3月14日,李宜雪因民事糾紛,向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丁公路派出所報案。
由於派出所不予立案,且多次討要說法無果。她就想着「鬧一鬧」,以便儘快解決此事。
4月14日晚,李宜雪抱着威脅的心態,順着一家商場的牆外樓梯,來到三樓天台。
有人報警後,她被帶到了派出所。接待她的,是當班輔警賴某。
次日,賴某以溝通案情為由,通過私人電話聯繫了她,說可以幫忙,但要見面聊。
當時疫情嚴重,李宜雪所在小區正處封控,進出麻煩。為了工作方便,她住在附近酒店。
因此,在接到電話後,她提出在酒店大堂約談。但賴某以酒店離西湖分局太近,容易遇到熟人,說話不方便為由,提議在房間碰面。
出於對其職業的信任,李宜雪同意了。於是,4月15日下午5點多,賴某身着便衣進入了李宜雪的房間。
起初的十幾分鐘,賴某還在交流案情,但隨後話鋒一轉,說「你要是我女朋友的話,我就能給你把這個事平了,還用得着整天往派出所跑?」
見李宜雪沒有接話,賴某起身,從窗邊的凳子上衝到床前,將李宜雪撲倒,實施了猥褻。
由於李宜雪反抗,並聲稱要報警,賴某停止了侵犯。但他搶走了李宜雪的手機,攔在門口不讓她離開。
接着,賴某跪在她面前,扇自己巴掌,說他在派出所見到李宜雪時就非常喜歡,還說自己多不容易,有抑鬱症,希望可以放過他。
賴某一邊訴苦,一邊道歉,就這樣,兩人僵持了一晚,直到早上6點,他才離開。李宜雪因心軟,沒有選擇報警。
當天晚上,賴某發短信道歉。
第二天,賴某又約她見面,地點是酒店大堂一側的餐廳。依舊是下跪、訴苦、道歉,由於動靜太大,驚動了酒店工作人員,賴某自行離開。
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
02.送診
自從此事發生後,李宜雪經常失眠。4月21日晚上10點,睡不着的她出門散步,又走到了先前的商場。
本想去三樓天台吹吹風,結果被保安發現,以為她要跳樓,便報了警。
李宜雪與到場的警察僵持了很久,聊到最後,她將賴某猥褻她的事說了出去。
按照李宜雪所言,聽到這番話的警察們,第一反應是將執法記錄儀關掉,並把保安支走。
接着,她被拽下樓梯,塞進警車,帶到了丁公路派出所。
警察沒讓她下車,也沒理會她要跟賴某對峙的請求,只是拿了一沓材料,便驅車前往江西省精神病院。
此刻的時間,是4月22日凌晨1點左右。
到達醫院之後,警察告訴李宜雪,只是檢查檢查,弄完就放她回去。
面診時,醫生問了她兩個問題:心情是不是不好?是不是經常為一些事糾結?
李宜雪給了肯定回答。
在她回答問題時,警察出具了一張肇事肇禍證明,內容大意是,情緒不穩、有自殺傾向、行為異常。
隨後,她被帶走,只剩下警察和醫生單獨交流。等她再次回來時,住院手續已經辦好,並由警察簽字確認。
最終,在沒有徵得家屬同意、沒有獲得法院許可、沒有經過詳細鑑定,僅僅是面診的情況下,李宜雪被強制入院治療。
03.起訴
當晚,因為哭鬧,李宜雪被束縛帶綁在床上,直至天亮。
她的主治醫生告訴她,現在已進入為期兩個月的強制醫療階段,家人也接不走,探望都不行。
之後的日子,就是每天早中晚,服用奧氮平、曲舍林等精神病類藥物。
不吃就會被綁在床上,強行灌藥。再不配合就打安定,綁個好幾天。
5月下旬,李宜雪多次暈倒在病房,巨大的折磨讓她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因此,主治醫生想對她採取電擊療法。但電擊需要全身麻醉,家屬簽字才能使用,被她父親拒絕了。
6月17日,李宜雪出院。
依舊沒有任何診斷證明,只有一張出院記錄,還是拍的照片。記錄顯示,李宜雪患有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甲狀腺結節。
出院後,李宜雪開始了維權之路。
她先是聯繫酒店,想調取監控錄像,但被告知錄像已被覆蓋,無法查看,且當時值班的工作人員也早已離職。
於是,她選擇舉報丁公路派出所,可打遍了電話,皆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音。
她認為,丁公路派出所一直堅稱她是精神病,所以她只能先告贏江西省精神病院,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才能接下來告派出所。
她去一家省級三甲醫院,做了精神鑑定,在得到無異常的結果後,7月20日,她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了法庭。
04.羅生門
由於開庭時間遙遙無期,自8月起,她便將自己的遭遇,公布在社交媒體,很快引發了輿論關注。
8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督察大隊,主動找到李宜雪了解情況。隨後,賴某因此事被停職調查,於9月主動離職。
四個月後,12月6日,該案件在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開庭,歷經兩個小時的庭審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李宜雪認為,對自己的精神病認定存在問題,醫院收治程序也違反了《精神衛生法》中,自願住院和經家屬同意原則。
而醫院則稱,他們是按照「肇事肇禍」程序收治入院,警方送來的手續材料齊全,屬於依法依規收治。
另外,對於「猥褻」,賴某並不承認,他說李宜雪在房間內精神狀態有異樣,行為讓他感到害怕。
隨着該案被媒體廣泛報道,12月21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就此事發布了通報。
首先,認定賴某不存在猥褻行為,不予立案。只是對其私自回見糾紛當事人的行為,給予了批評和停職。
其次,李宜雪曾先後4次在公共場所揚言自殺,並稱自己患有抑鬱症、晚上睡不着覺。
出於對她人身安全的考慮,丁公路派出所依法,將李宜雪送到江西省精神病醫院,經醫院精神障礙診斷後收治入院。
對於這個通告,李宜雪並不認同,理由跟起訴江西省精神病院時一樣。
她表示,在此次民事訴訟宣判後,她將對精神病院、丁公路派出所,提起刑事訴訟,前者是非法拘禁與虐待,後者是非法濫用職權。
05.失聯
轉眼到了2024年12月,從公眾視野中消失已久的李宜雪,突然發了兩則視頻,稱公安局派了十餘人闖進她家,還破壞了門外的攝像頭。
「救救我,救救我,他們太可怕了。」這是視頻中她的求助,之後便沒了音訊。
由於互聯網上流傳着她失聯的消息,12月17日,官方發布通報,說李宜雪沒有失聯,亦沒有被傳喚,她一直都在家中。
然而,當有人前往她家核實情況時,卻發現屋子裡空無一人。
5天後,另一份通報出爐,李宜雪再次被診斷為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由街道社區「依法依規」送診。
熟悉的一幕再次上演,只是不知這一次,她要在精神病院待多久了。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土星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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