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國立大學(ANU)的研究發現了一些新證據,有力地表明中國公立醫院和軍事醫院通過摘除死刑犯和良心犯的心臟來處決他們。
這份報告發表在《美國移植雜誌》上,由ANU博士研究員Matthew Robertson和以色列心臟移植醫生Jacob Lavee合著。作者說,在中國,這種做法已經持續了三十多年。
根據中國官方記錄,這些囚犯在移植手術之前應該是腦死亡的–這是指一個人在沒有呼吸機的情況下永遠不會恢復意識或開始自主呼吸。但研究人員認為,根據他們的發現,情況不可能是這樣。
報告作者認為,中國公立醫院和軍隊附屬醫院是以這種方式在處決囚犯,因為摘取器官是非常有利可圖的。早就有其他人權研究者也提出了這種說法。
這些器官摘除手術是在死刑犯以及良心犯(因為他們的身份或他們的信仰而被監禁)身上進行的。Robertson說,「雖然我們不知道這些囚犯最終是如何被送上手術台的,但我們可以推測,有多種令人不安的情況會發生。」”這些情況包括在被送往醫院之前,囚犯的頭部被子彈擊中,或者注射毒品使囚犯癱瘓。”
Robertson說,獲取心臟是殺死囚犯的直接原因。 我們發現醫生成了代表國家的劊子手,而處決的方法是切除心臟,”這些手術對從事這些醫生和醫院來說是非常有利可圖的。”
研究人員說,這些手術是不道德的,因為它們違反了死亡捐贈者規則。該規則規定,在捐贈者被正式宣布死亡之前,器官獲取不得開始,而且獲取器官不得導致捐贈者死亡。
研究人員對數百份中文醫療文本進行了法醫解讀。他們認為,這些文本顯示,在進行手術之前,捐贈者沒有被適當宣布為腦死亡。 Lavee博士確定,在許多情況下,在使用呼吸機評估捐贈者的呼吸能力之前,就宣布其腦死亡。 這明顯違反了死亡捐贈者規則。
Robertson和Lavee的研究結果已經由紐約大學 Grossman 醫學院醫學倫理學部主任Arthur Caplan教授審查。
Caplan說,「在中國所做的移植手術量與自願捐贈率不一致。 這項仔細的審查提供了無可爭辯的證據,證明醫護人員參與了從不符合宣布死亡標準的人身上獲取和移植重要器官。」
「正如這項研究顯示的那樣,器官切除一直是一些人的死因。」
「這種可惡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醫學倫理、人權和人類基本尊嚴。政府、非政府組織、衛生保健提供者、科學雜誌或公眾都不能接受器官移植領域中存在殺人的部分。」
「證據很明顯,我希望必要的行動將隨之而來。 」 Caplan說。
在研究中,Robertson編寫了代碼,從中國官方數據庫中下載並分析了1980年至2020年間的124,770篇醫學論文。使用一種定製算法掃描報告,發現了不道德行為的 “明顯跡象”。
研究人員發現了在71份醫學論文中,心臟切除應該是囚犯死亡的原因,但他們懷疑實際數量要高得多。中國各地有56家醫院和300多名醫務工作者被發現參與其中。
「儘管世界各地的醫療和政治當局都在譴責,但我們的研究是第一個全面的研究,證明中國的移植醫生在這個過程中發揮的作用。這違背了最基本的醫學倫理規則,即首先不造成傷害。」Robertson 說。
目前還不知道有多少囚犯因移植器官而被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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