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迄今收到數千份新冠(COVID-19)疫苗傷害索賠申請,僅8.34%的申請者獲得賠償。
截至2024年7月31日,澳洲COVID-19疫苗賠償計劃共接到4,389宗申請,支付366筆賠償。
申請人只有在符合傷害定義情況下才能獲得賠償,包括住院治療或在門診治療時獲得住院豁免治療。可索賠的反應包括過敏、重度多形性紅斑、心肌炎、心包炎和血栓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以及疫苗造成的肩部傷害,或其它永久性損害或需要長期治療的中度至重大身體傷害。
賠償計劃涵蓋澳洲治療用品管理局(TGA)批准的疫苗,包括阿斯利康(AstraZeneca)、輝瑞(Pfizer)、莫德納(Moderna)和Novavax。
管理理賠事宜的澳洲服務部(Services Australia)表示,傷害須是在接種疫苗中造成的,申請人也須是住院患者,到急診室求診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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