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中國媒體人王志安在台灣觀察大選期間,上脫口秀節目的時候批評台灣的選舉像「作秀」,還模仿身障人士陳俊翰律師的動作,在台灣引起輿論公憤,他自己也受到處罰。雖然王志安指控是民進黨打壓他,但台灣另外兩個主要政黨,國民黨和柯文哲的民眾黨,也都在第一時間公開譴責,而絕大多數台灣的公共輿論都一致指責他,這就顯然不是民進黨一黨的問題了。我認為這並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在於:王志安的錯誤到底在哪裡?
我認為,王志安犯下的第一個重大的錯誤,就是他對台灣其實很不了解,他號稱最好的調查記者,但在來台灣之前,顯然沒有做好功課。王志安的支持者為他辯護,說他在舞台上的表現是為了批評民進黨,不是要嘲諷身障人士,因此很為他抱委屈。但是,在台灣這樣的文明社會,你當然可以批評任何政黨,但是你的批評的方式和手法必須遵守這個社會的文明底線。而在台灣,對於保護弱勢群體是極為重視的。就算王志安的目的的確就是要批判民進黨,但他哪怕是不經意間做出了模仿身障人士的動作,都是踩了台灣社會的道德紅線。王志安自己可能覺得委屈,但是這說明他對台灣的社會生態完全不了解。在台灣,即使你是無意的,但你畢竟做出了這樣不文明的舉動,就是這個社會不能容許的行為。
因此,說到底,王志安的問題,不在於他的政治態度,而在於文明差異的問題。王志安過去生活的中國,或許模仿身障人士不是一個問題,有他的支持者還舉出很多包括春晚在內的節目中都有類似的模仿動作來為他辯護。但是他們忘了,在中國這種現象不足為奇,這正是中國離開文明世界還有很長一段距離的原因。尊重身障人士,不管你要說什麼,都不能模仿身障人士的動作,這在台灣,在文明國家都已經是基本的常識。王志安至今不認為自己有錯,說明他自己還是沒有從中國過去的不文明環境中走出來。他的行為之所以給中國人丟臉,就是因為他的一個舉動和之後的回應,再次彰顯了中國與文明社會的差距。
他犯下的第二個重大錯誤,就是對台灣的民主選舉的嘲諷。台灣的選舉的確有很多作秀的成分,的確會在競選場合載歌載舞。但是,這在王志安看來是作秀,這點就極為荒謬了。這說明在王志安看來,選舉就應當像中共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的會議一樣,莊嚴肅穆,一板一眼。這說明,即使是像王志安這樣的,被認為是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認知水平,對中國的極權主義政治也有所批判,甚至被台灣的自媒體「百靈果」認為是「自由派」的人,對於民主的認識還是非常的淺薄,甚至是無知。
民主選舉即使有作秀的成分,那也是為了爭取民眾的支持,也是選舉的方式之一,為什麼不可以?即使美國的選舉,如果王志安認真去看看,也有很多表演式的競選活動,這本身就是民主選舉,自由開放,以及多元化的價值的體現。王志安看不慣這些所謂的「作秀」,說明他的確是來自一個從來沒有選舉的國家。他的批評,充分表現了中國很多人,對於自己沒有見過的事務,不僅不願去了解,而且還自以為是的不謙遜的態度,似乎一個從來沒有選舉過的人,會比已經選舉了幾十年的台灣人還更懂什麼是民主,什麼是選舉,還要給台灣人當教師爺。這種「中國式狂妄」或者「大國式狂妄」,是王志安引起輿論一致鞭撻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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