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被控勾結外國勢力 港法院押後至3月底再審

方泠卉
2021-03-24  更新: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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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警方指控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看傳媒製圖)

日前從中國被遣回香港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警方指控三項罪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案件3月24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李宇軒因正在強制檢疫隔離中,沒有出庭應訊,法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審。

綜合港媒報導,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按既定程序,押後案件至3月31日再審。不過,屆時李宇軒仍在隔離,仍無須出庭,候訊期間李須還押,並由懲教看管。

案件24日在法院審理時,李宇軒因被強制檢疫隔離而沒有到庭,其律師代表亦未到場。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表示,了解李宇軒見過律師,但因其法律代表不在席,故申請將案件按程序押後至3月31日,並表示屆時將再次申請將案件押後。

被控與黎智英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李宇軒被控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與早前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有關。李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間,在香港與黎智英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對港府或中共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李被控的另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是指他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間犯下可逮捕的罪行(即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知悉或相信他就該罪行有罪,仍與黎智英等人串謀,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協助他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他。

而指控李的第三項罪名則是無牌管有彈藥罪。警方指李在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單位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李宇軒妹妹:哥哥只是在法治下爭扎求存的港人之一

李宇軒22日被遣回香港後,其妹曾在推特發推說,哥哥離港時目睹司法機構在「港區國安法」下的崩壞,如今他回來了,司法機構更是快速地衰敗,所有反對派聲音被肅清。她指,哥哥只是在法治下爭扎求存的港人之一。

李宇軒是12港人案中於日前被遣回香港的8人之一。12港人關注組指,截至23日晚,包括李宇軒在內仍有4人未能聯絡家屬,讓他們的家人深感無奈及擔憂。

特首林鄭月娥23日被問及此事時,只強調警方會依法辦事。

除李宇軒涉國安法案件外,其餘7人所涉案件都在23日分別開庭處理被告歸押事宜,不過所有人都因被強制檢疫而無法出庭,案件被押後至本月底或4月8日再訊。該7人分別是: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和郭子麟。

30歲的李宇軒去年8月10日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被捕,後獲警方保釋候查,並要求交出旅行證件及限制離境,其後李宇軒於8月下旬與另11人慾偷渡至台灣途中遭中國海警截獲拘押,後遭法院以偷越邊境罪成判刑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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