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陝西省安康市民政局拒絕兩個殘疾青年領取結婚證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民政局給出的理由是女方因為言語和智力多重殘疾,沒有表達其自願結婚意願。
據當事人男方父親介紹,兒子張天1歲半時因為發高燒沒有及時得到醫治,導致成為三級殘疾,大腦有輕微障礙,女方小蕊也因為3歲時高燒落下三級殘疾。兩人經過親戚介紹,兩人相處1年後決定結婚,而現在小蕊已經懷孕4個月了。在7月29日上午,張天和小蕊在張天父親的帶領下,來到漢濱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辦理結婚登記事項。但就在工作人員在核實證件和問詢過程中發現,小蕊始終不能用語言表達自己的結婚意願。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所以最終不予登記辦理。
漢濱區民政局發出官方通報稱,在此次事件發生後,為進一步核實當事人婚姻辦理的具體情況,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員實地走訪。走訪過程中,小蕊自始至終不說一句話,也無任何肢體示意性動作,仍無法證實女方是否願意結婚。
其實這也不是第一次有殘疾人領取結婚證被拒,據最資訊網報道,2013年,浙江溫一個聽力二級殘疾的男方和一個是視力一級殘疾的女方也發生過結婚登記被拒。男方也是小時候高燒落下殘疾,變成聾啞人,但並不是完全聽不見,因不能準確表達自願結婚,兩人6次前往民政局辦理登記,都遭到拒絕。後來多方奔走,各種檢查證明,又在家不斷地練習書寫各種與結婚有關的字,在長達3個小時的溝通辦理之後,終於如願辦完了結婚登記程序。
對於此次事件,有的網友覺得社會對殘疾人太冷漠了,殘疾人也有組建家庭的權利,也享受婚姻自由的權利。而也有的網友認為,工作人員按照規章和條例辦事的做法是對的,是真正的對女方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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