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日前遭警方搜查,這是首次有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此法,公司若違反國安法罪行受刑事處罰,「應責令其暫停運作」,香港蘋果日報能否持續順利出刊受到關注。
香港警方國安處17日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壹傳媒及蘋果日報5名高層,其中,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被起訴,另外3人獲保釋。
此外,國安處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一共港幣1800萬元資金,並指控這3家公司同樣違反上述罪刑,公司須派代表到法庭應訊。
港媒明報報導指出,這是首次有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1條,公司等法人組織若因犯國安法罪行受刑事處罰,「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即取消註冊或牌照。
報導說,香港政治圈先前傳出蘋果日報會在「七一」前被取締。日前有媒體提問保安局長李家超,7月1日蘋果是否會面臨沒有報紙可出,他說當局一定按實際情況、證據和法律賦予的權力去做,任何可行措施都會考慮。
香港蘋果日報這兩天如常出報,但在資金遭凍結及法律壓力下,外界關注蘋果日報如何持續營運及支薪。
報導指出,有蘋果日報員工表示,究竟同事繼續在「犯罪場所」工作是否違法,以及支薪等問題,管理層目前都沒有說法。由於不少人先前已經離職,人手已不足,若更多人離職,運作將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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