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選舉制度 香港人只能無奈地接受嗎?

侯鎮安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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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圖片來源: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香港原來已經淪落到這個地步:明知完善選舉制度是反話,竟然無人夠膽撥亂反正,講返正話! 

正話是:打殘特區選舉制度!打殘香港選舉制度!打殘選舉制度! 

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香港武漢肺炎疫情稍有緩和,市民的強制防疫措施稍微放寬只有四天,公務員恢復正常上班只有兩天,劉兆佳的「全國港澳研究會」就主辦「完善一國兩制,落實愛國者治港」專題研討會,還請來港澳辦主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上台放風兼發噏風!主要談四點意見(注1),為接下來打殘特區選舉制度、打殘香港選舉制度,鋪路和作好準備。

3月1日星期一,「政府新聞網」開設「完善(打殘)香港選舉制度」新專欄;同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亦開設「完善(打殘)選舉制度」新專題網站,繼續放風兼發噏風。

3月5日星期五,全國兩會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公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對香港政治制度進行回歸以來的第四次改革,決心打殘香港選舉制度。 

3月11日星期四,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2895票贊成、1票棄權,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實行打殘特區選舉制度。

3月15日星期一,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基本法委員會、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在灣仔會展中心,舉辦有關「完善(打殘)特區選舉制度」的三天座談會,就落實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聽取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代表的意見。

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表示,中央對聽取意見有誠心、有行動,但關於選舉制度的討論,不應天馬行空,要以3.11人大決定為基礎,可以打殘,不可以完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表示,打殘選舉制度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民基礎有了共同點,有利於釐清行政立法的從屬關係,有利行政主導。 

鋪天蓋地式的宣傳後,「打殘」的方法也逐漸浮面: 

方法一:無論是參選還是當選,把取消資格(DQ)的紅線大幅降低,大大增加可被DQ的反對派人數;以愛國者作為參選資格的基準,紅線的可操控性就更高,中共可以隨時搬龍門,隨意DQ任何人都得。

方法二:透過大幅修改本地法律,把DQ制度化、合理化、合法化、法制化、威權化,不受任何質疑和挑戰,沒得司法覆核。 

方法三:大幅減少直選議席的比例,因為直選較難操控,萬一失控,也不會影響大局。 

方法四:大幅增加間選議席的比例,因為間選可以透過大部份委員由委任組成的選舉委員會來決定參選人和當選人,大部份市民都不能參與,可控性極高,失控的風險極低,安全係數極高,非常穩陣。 

方法五:新增更多親中和親共團體、全國性團體,進入功能界別和選舉委員會選舉,大幅溝淡反對派(如果有)的比例和聲音,逼使他們感到冇癮而離開,以後不再參選功能界別和選舉委員會!中共就更加可以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可能反話說得多,也會真的變成真話,又或者是中共的洗腦式宣傳見效,善於報導真相的網上媒體,都被潛移默化,只會說是「完善選舉制度」,不會說是「打殘選舉制度」,仿佛「完善選舉制度」是真的一樣,為什麼?這些網上媒體,為什麼「2019冠狀病毒病」就可以堅持說是「武漢肺炎」,「春節」就可以堅持說是「農曆新年」,「完善選舉制度」就不可以堅持說是「打殘選舉制度」呢?為什麼?堅持說「黑警」和「警暴」的勇氣往哪裡去了呢?請問!為什麼要接受掩耳盜鈴?為什麼要接受偷換概念?為什麼要接受指鹿為馬?為什麼要接受自欺欺人?為什麼要接受國王的新衣呢?為什麼? 

明知完善選舉制度是反話,香港人就只有無奈地接受嗎?不可能!筆者相信香港人仍然是有說出真相的自由和勇氣的,如果是這樣,大家就不要再被中共洗腦,不要再因為懶惰或貪方便而人云亦云,不要再繼續說「完善選舉制度」了。付出勇氣,付出果斷,事實如是,盡情改說「打殘選舉制度」吧。香港人,加油!謝謝!

(本文為作者投稿,不代表看傳媒新聞網立場。作者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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