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决议电价冻涨 行政院:政府须依法执行调涨

方泠卉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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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会4月30日决议立即停止调涨电价。图为国民党立委在议场高举“冻涨电价 苦民所苦”标语。(中央社)

台湾立法院会4月30日以59比50通过国民党团所提停止调涨电价案。对此,行政院表示,4月1日生效的电价调整系依电业法等法律完成相关审议机制,政府依法须遵守电价审议结果并予执行。

综合中央社报导,台湾电价4月1日起平均调涨11%,立法院会30日处理国民党团所提停止调涨电价案,民进党立委说明电价调整均依法进行,国民党立委则指错误能源政策,政府无人负责。最终表决结果,由蓝白挟人数优势通过国民党团提案,决议立即停止调涨电价。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会后受访表示,台电、经济部依法行政,但蓝白联手用决议方式取代法律,虽然是个案,但能清楚看到蓝白联手急切要用立法权取代行政权,严重戕害宪法运作原则,希望蓝白不要动辄挟多数就想推翻过去通过的法律,以免让民主乱了套、让国会开倒车。

国民党团书记长洪孟楷则表示,错误的能源政策已造成民众的痛苦指数太高,国民党团的提案已清楚说明,也希望给民进党政府多一点思考的空间,要求民进党政府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针对立法院的冻涨决议,行政院表示遗憾,发言人林子伦表示,过去国际经历百年大疫及乌俄战争等各种波动,国际能源价格皆大幅调涨,台电公司过去几年来面临庞大的压力及亏损。为维持台电永续经营,以确保台湾在能源供应、经济发展、民生及国家安全等各面向的稳定发展,电价调整实为不得不然的措施。

林子伦说,经历届政府及国会共同讨论决议,电业法第49条及其子法已明确规范电价审议及核定的法定机制,此次电价调整经过工商团体、消费者团体、学者专家及政府代表组成的电价审议会依法讨论及共同决策后,才做出相关决议,并非行政部门单一决策,政府依法须遵守电价审议结果并予执行。

但林子伦也强调,政府及各部会也将持续积极透过各项政策手段,使电价调整对民众影响降到最低。

台湾电价费率审议会今年3月22日决议,平均电价调涨约11%,针对住宅每月用电700度以下电价调涨3到5%,共约1250万户、占比93%;产业用电方面,约44万家产业用户调幅在14%或之下,并增设年用电量5亿度以上“特大户”与网路资料中心(IDC)级距,调幅至多25%,整体电价方案于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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