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审理首宗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被告唐英杰因之前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及第二度申请保释,高等法院法官当天聆讯后,裁定案件延后至本月20日再开庭审理。
据美国之音报导,唐英杰的代表律师戴启思(Philip Dykes) 5日出庭时说,香港国安法第42条有关保释的条件,未必符合现行“刑事诉讼条例”的保释准则。他质疑可能要被告先认罪才能让法官批准保释。
代表香港政府的律政司代表则表示,需要时间考虑法律观点及立场,要求把人身保护令及保释申请延后处理。法官周家明裁定,此案延后到8月20日处理。
报导称,审理唐英杰案的周家明是港版国安法下获得特首林郑月娥委任处理国安案件的指定法官之一。
据香港电台报导,今年23岁的唐英杰曾参加7月1日的反送中游行,他在湾仔骑着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子的机车冲撞警方防线,导致3名警员受伤。警方当场对他进行拘捕,并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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