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自称愿赴台投案 林郑:看不出港府出面有啥好处

方泠卉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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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于2018年在台湾旅游期间杀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陈同佳2019年10月23日出狱时,曾公开表示愿意到台湾“自首”。(图片来源:中央社)

在台湾杀害同行女友后潜逃回港的香港男子陈同佳,曾表示愿意到台湾自首,但迄今并未付诸行动。香港特首林郑月娥9月22日对陈同佳杀人案表示,若陈同佳愿意到台湾自首,港府可以提供协助,但她看不出由特区政府主动出面有什么好处。

综合媒体报导,陈同佳潜逃回香港后,因洗钱罪等罪名入监服刑,去年10月刑满获释。他在香港圣公会秘书长、北京市政协委员管浩呜劝说下,自称愿意到台湾自首,但迄今仍未成行。

遭到杀害的潘晓颖母亲稍早接受港媒立场新闻访问时,呼吁陈同佳尽速到台湾投案,并认为台港两地的疫情已经缓和,不能再拿疫情当作借口,希望台港尽速协商让陈同佳自首,莫再拖延。

林郑月娥22日早上出席行政会议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陈同佳已在港服刑,目前是自由人,港府没有甚么法理基础可以要求他做甚么;并称在这起案件中,看不到由港府出面处理有甚么好处,指台、港在其他事务上的沟通有困难,暗示港方的一些要求未获台方回应。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日前表示,台港双边已建立单一联系窗口,随时可通过窗口联络安排。他强调,案件唯一的关键在于港府的责任感,以及陈同佳真实的投案意愿。

2018年2月,陈同佳与香港女友赴台旅游,期间女友在旅馆遇害,陈同佳则在案发后搭机返港。命案在同年3月13日被揭发,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同年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请求,但被港府以无移交疑犯的机制为由,未加以理会。事发一年多后,港府突然以此案为由欲修订《逃犯条例》,从而引爆2019年的一连串大规模抗争活动。

陈同佳涉嫌在台杀害女友返港后,因盗用死者的银行存款而被捕,其后因洗黑钱等罪被高等法院判刑29个月,扣除被警方的扣留时间,于2019年10月23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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