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丰顺县发生一宗特殊的拐卖儿童案,涉案女子黄某为了帮新男友还赌债,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近日,丰顺县法院宣判,买卖双方及介绍人共5人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3年8个月,缓刑1年6个月不等。因黄某并不知晓孩子的父亲是谁(父不详),最终孩子被外公外婆收养。
法院称,黄某于2019年下半年在不知孩子生父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怀孕,同年11月与陈某钱认识并交往。去年6月,黄某产下女儿,却在1个月后经张某强、陈某局介绍,在汤西镇某出租屋内将女儿卖给陈某华,价格为38800元人民币,目的是为帮助经济困难、无力偿还赌债的男友。而事成后陈某局、张某强分别从双方处获得数额不等的“红包”。
不久之后,黄某与陈某钱因感情破裂分手。今年3月,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警方接警后,迅速将涉案人员缉拿归案,将女婴陈某琪从陈某华家中带走,送到丰顺县福利院安置。
黄某的父母得到消息后,赶到丰顺县福利院,亲子鉴定后,确认黄某与女婴的关系,最终黄某的父母将孩子带回去抚养。
该消息引发网友热议:“这女的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也是没sei了”、“把自己亲生女儿卖了给男朋友还债,还是人吗?”、“这已经没有人性了,是披着人皮的恶魔”、“孩子又懂什么呢?多无辜啊。既然都十月怀胎把她生下来,如何能够冷血把孩子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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