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鞍山市一名女检察官田莹发布视频为其丈夫喊冤。对此,不少网友感叹,司法内部人员亦无法用法律保护家人,看来中国已无司法可言,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或早或晚而已。由于田莹是“备受外界关注并质疑的‘4厘米枪形钥匙扣案’的公诉人”,因此有网友留言称“看了视频之后,真不知是该同情田莹,还是骂她不维护司法公正,最终害人害已”。
12月6日,中国网络流传一则视频,一名女子自称是“第四届全国优秀公诉人”、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官田莹。她在视频中称,她的丈夫顾春义是一名执业律师, 因为10年前在鞍山代理了两起案件,10年后被当地打成黑社会,并以三个罪被重判十年六个月 。
在视频中,田莹指出,在她丈夫的案件中,程序严重违法,其中包括:
1、案件中有两名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非正常死亡,
2、警察在执行程序时的违法之处包括“在留置点侦查审讯”“半年不允许律师会见”、“以家属相要挟,逼取口供”、“讯问录音录像不完整”、“审讯人员公然以我和我的孩子相要挟”等等。
3、违法分案,她丈夫被从案件中单独剥离出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代理律师多次申请管辖、回避,均被驳回。
4、代理律师到法院阅卷,从法院取得的电子卷宗是被加密的,不能复制,存储电子卷宗的u盘被设定了有效期限。
田莹还说, 她在鞍山市检察院做了二十五年检察官,曾经“法律就是她的天”。她也无数次地告诉自己,相信法律,相信司法。但这个案件,让她的天塌了,在无可奈何之下,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为丈夫喊冤。
田莹不但发布视频喊冤,早在11月28日,她就在微博账号中“我是田莹”发布贴文“全国优秀公诉检察官为律师丈夫喊冤”。
看了田莹发布的视频,有网友感叹,在司法内部工作的司法人员,却无法用司法保护家人,看来在专政体制下,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或早或晚而已。
有网友感叹,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果然鞭子只有打在自己身上才知道疼啊!
有网友质疑,根据田莹在视频中所称,她的丈夫似是被人整了,经手人均是田莹比较熟悉之人。感觉有点奇怪,在中国虽然司法混乱,但也讲究权钱交易,司法内部混乱,每个人身上都不干净,其中的内情田莹不敢说吧!
由于田莹就是备受外界关注并质疑的“4厘米枪形钥匙扣案”的公诉人。有网友留言称,“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或亲人的身上,永远都不知道痛!我不想说‘报应’二字,因为它太凉薄!我只想表达,如果法律的制度和公权力,没有人监督,人人都不能置身事外。”
“4厘米枪形钥匙扣案”始末
2012年,厦门的李安龙在网络上从国外购买了一个枪形钥匙扣,也可以称它为挂件饰品,其尺寸大约有4厘米长。
自2013年开始,李安龙委托他人对这个挂件进行了仿制生产,并且公开售卖。
2018年7月,李某龙在福建家中被辽宁鞍山警方抓捕,罪名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
2021年6月4日,这起被称为“枪形钥匙扣案”在辽宁鞍山中级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该案共有15名被告人。
法院认为,李某龙、许某华、梁某系主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邮寄78支枪支、33件枪支零部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情节严重,鉴于其所制造、买卖、邮寄枪支仅供装饰,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及后果,可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最终3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3到4年不等,其余12人免于刑事处罚,多名被告对此判决不认可,当庭表示将继续上诉。
此判决引发公众质疑和气愤,认为这样的判决太荒唐,对当事人来说,太冤枉。
李某龙的辩护人王学明律师一句话在媒体报导中被反复引用。他说:“如果认定是枪,我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枪决,用这个钥匙扣枪执行。如果打不死,请放被告人回家”。
王学明律师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的收集程序违法、应予排除;李某龙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没有社会危害性,应宣告无罪。
而这个案件的公诉人就是田莹。
律师对田莹喊冤的看法
杨卫华律师在微信公号上发布文章《钥匙扣枪案律师支持钥匙扣枪案检察官喊冤》,他是这样写的:
就像今天田检的喊冤一样,当年钥匙扣枪案的家属也是多次从全国各地赶到人地生疏、天寒地冻的鞍山,声嘶力竭地喊冤。我不知道,彼时的田检是否接待过那些比她还年轻的可怜的女人们。
她大概绝不会想到,两年不到,她会像这些家属一样,在同一个法院门口,举牌、心碎、流泪……
在律师看来,这是一个明显的冤案。田检是全国优秀公诉人,我不相信她完全没有看出公安的胡来。
“4厘米枪形钥匙扣案”家属的喊冤帖
有网友找出“4厘米枪形钥匙扣案”家属喊冤的帖子。留言称,“回头再看一看当年受害者家属的帖子,真不知是该同情田莹,还是骂她一声活该”!
当年家属留言“终于开庭了!已经过去2年半了!我跨越了大半个中国,从福建飞到了寒冷的东北,原以为终于可以跟你见上面了,然而,因为疫情的原因还是没能跟你见上面!
审判长首先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听后我心里很难受,比庭外的寒冬还冷。法官那种已经决定要给你判刑,走过场的态度太明显了,那还审啥呢?直接宣判不就好了,何必浪费司法资源呢!如果因为这钥匙扣要给你判10年的刑期,天呐,我们真的是犯了杀人贩毒的大罪了?竟然要给判10年?
一个小小的玩具钥匙扣要被判10年,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在开庭的2天中,简直更是颠覆了我们对法律的认知,在他们面前,我们小百姓就犹如他们脚下的一只蝼蚁,一个“疏忽”就可以把你踩死。所有证据程序完全以他们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完全不按法律法规走,这可是要夺走一个人10年自由的文书啊,在侦查机关那是可以随性而来的。贩卖的可是枪支啊,不是应该高度重视高度警惕么?甚至这些枪支被作为重要证据,竟然是被侦查员运用正常德邦快递从厦门寄到了鞍山的,我们暂就不讨论重要枪支物证要封条保存,敢问这些侦查员是不是也是同样犯了邮寄枪支的罪名了,这都是可以正常走快递的枪支啊,简直侮辱了枪的名声了!更甚有在庭上审判长竟然说被告人没有向公诉人提问的权利?当场律师用法条回应,被告人有发问、质问公诉人的权利。
最可笑的是神圣严肃的鉴定书竟然犯了3个致命的最基本原则,照片错误,数据错误,引用法律文书错误(鉴定人员当场承认疏忽造成),这是能断送15个家庭支离破碎的文书啊,竟然在你们面前就是这么随意出来的流程,我们敢相信吗?这种致命错误的鉴定竟然要拿来做判刑依据?
天理何在?我们完全不能信服,敢问你们,法律条文在你们手里就是这样被玩弄的吗?对我们小百姓就是要遵守任何一个例如超越大家普遍认知的1.8,这样一个断送这么多人10年自由的文书就能随意捏造,这简直是对法律的亵渎,我们小蝼蚁还能有一点人权吗?
今天还剩最后一天开庭了,心情无比沉重,一个小小的钥匙扣案观看直播人数已经快要到10万了,但是还是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不要让这种有悖于常识,颠覆大众认知的案子来增加世人的笑柄,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真的,不要寒了我们小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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