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女员工偷卖10套安置房 8年间单位竟一无所知

瑶光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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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示意图(图片来源:RomanR,adobestock)

众所周知,安置房只能分配,不能买卖。而一位名叫杨玲的女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不仅私自隐匿下10套安置房未上报,更是伪造安置房的相关手续,拿到产权证后将国有资产变卖获利,而在她私下操作的8年之间,单位竟对此一无所知。

据凤凰网报道,杨玲原本是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一名公务员,1997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7年6月,杨玲就职于一家国有企业——龙腾公司,该公司早前参与龙泉驿区清新小区的安置房承建工程,工程完工后,龙腾公司接管了其中26套安置房的保管工作。而杨玲便是在负责保管小区的大房产证和办理小区分户手续。

杨玲趁着公司管理人员的频繁变更,擅自更改每月上报的数据报表,将“26套”未分配安置房更改为“16套”,自己隐匿下10套安置房。从2014年6月开始,她便利用保管小区大房产证和熟悉办理产权业务流程的便利,一并伪造了安置房的相关手续,并将材料交至房管局。房管局经审核向杨玲发放了产权证。最终杨玲在其中共获利260余万元。

事情直到2019年才被发现,在被杨玲变卖的其中一套安置房的房主李某,来到清新小区查看分配给自己的房屋时,发现自己的房屋居然住上了陌生人,居住者还向其出示了房产证。这时杨玲案至此才渐渐浮出水面。

后来经过警方对杨玲出售的房屋逐一走访,对购买房屋的人员进行询问之后,取得了书证和证人证言。证据显示,安置房的产权在尚未分户至各安置户前均归属于国有公司,而杨玲在办理房产权证时都是利用了职务便利。

2019年9月11日,龙泉驿区检察院将杨玲案起诉至法院。2019年11月25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杨玲有期徒刑八年。判决后,杨玲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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