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请至少22项“合法”监听专利的电信商“华为”,周二(3月30日)公布一项新的“合法”监听专利,有业界人士分析,该项专利是应国家安全部门要求时,可提供大规模监听。不过,中国媒体报道有关消息后遭删除,但事件已引发公众疑虑,不少网民认为,华为有责任向公众解释事件。
据华为介绍,这项新专利提升了监听效能,可以解决“监听部门”无法分流监听所得数据的问题。通讯业评论员项立刚向香港网媒《众新闻》解释时指出,该专利可令受监听的形式不限于语音,只要知道监听对象的电话号码或社交平台账号,监听部门便可以取得他们每次发言的数据,因为市民把信息发送出去的时候,须要经过一个“网关”(即网关),“在网关发现(须截听)的卷标,就把卷标信息传递到监听中心。”
他续称,新专利的优势是可以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监听,因为过往的监听,“警方需要通过授权,对(特定)电话号码进行监听,以前你必需要有一个人长时间看号码、用户,成本很高、效率很低,现在可以说比较大规模的(监听)”,更加切合国家安全部门的监听需要,而任何有意使用这项技术的国家部门,都可以向华为购买专利,由华为提供监听设备。不过,监听及收取截听信息的,是获授权的部门,而非华为。
时事评论员吴志森在网上节目指出,尽管外国电讯公司亦会应国家安全部门要求而提供监听功能,但西方国家有严谨的程序监管监听,包括要经部门高层批准,并向法庭申请等等,一旦发现违规,后果严重,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市民不被违规监听,但中国的监听没有制衡,人大不会像其他国家般由国会审议监察机构提交的报告,“强力部门”进行监听时也毋须向法庭申请,更不会有独立的法定机构进行监察,市民私隐无保障。
虽然有曾在华为任职的工程师估计,华为此举是因为芯片生意受美国打压而大受打击,需要让中国相关部门的领导知道该公司有此技术可售,但吴志森表示,难以理解华为缘何不打自招,但从中可以看到,这些企业自称“民营”的说法,值得商榷,甚至可以说是有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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