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检署持续侦办台南市正副议长选举贿选案,先前已获交保的议长邱莉莉及副议长林志展,检方周二(7日)凌晨讯后,谕知邱150万交保、林120万交保。民进党对两人涉贿选,决定给予停权3年处分,等司法调查后再行处置。
综合媒体报导,台南检调周一对邱莉莉、林志展2人发出传票,将他们带到市调处约谈,至傍晚近6时,2人先后移送南检连夜复讯,至周二凌晨讯后,邱莉莉、林志展各以150万、120万交保。
民进党2月1日召开中执会,建请将台南市正副议长都停权移送中评会,静待司法调查,若司法判决没有问题,就恢复权利。民进党中评会周二开会讨论后决定给予停权3年处分,等司法调查后再行处置。这是民进党除名处分外,最重的处分。
检调此前于1月3日大举搜索邱莉莉、林志展及国民党3名跑票议员李文俊、李镇国及张世贤、无党籍议员黄丽招、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台南市区渔会理事林士杰及李文俊友人黄怡萍等11人相关处所。
当天检调在无党团结联盟前名誉顾问团长杨志强负责的圆山国际开发公司,查获保冷袋内现金800万元。杨否认行贿,并称钱是公司欲购买工业用地的斡旋金;同时在邱莉莉住处发现200万元现金。
检调侦办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共锁定6名议员、5名涉案人,全案被告11人先后有6人被羁押禁见,包括:前民进党中执委郭再钦、台南市议员李文俊及女性友人黄怡萍、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台南市议员黄丽招、圆山企业总裁杨志强。
邱莉莉与林志展1月3日被南检讯后,当时分别以50万、20万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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