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香港反送中运动中,许多参加示威的民众都表示遭到香港警不公的镇压与酷刑。周二(10日),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和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等人,一同决定在英国提起自诉,控告数名参加镇压行动的在香港英籍高阶警官。
据法新社报导,8月10日,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等人,计划向多位英籍香港警务人员提出私人检控,因为这些警务人员对示威者施加酷刑,涉嫌干犯的酷刑罪答辩,目前正呼吁公众提供进一步证据。
罗冠聪等人指控:“这些港警在警局和街上行使酷刑,尤其是去年6月12日在香港中信大厦驱散抗议人士的事件。他们在网上总结数名香港英籍高级警务人员的初步调查,并指已初步确立他们向香港人施以酷刑的证据,并计划就他们涉嫌干犯的酷刑罪行提出私人检控。”
目前,团队已委托Edmonds Marshall McMahon律师行,通过诉讼追究有关香港英籍警务人员,直接或间接对民运示威者施加酷刑的刑责,团队于现阶段不会透露有关被控诉警务人员身份。
由律师及不同界别人士和组织组成的团队指:“香港警方对民主运动示威者使用的暴力行为,已达“荒诞”程度,几乎在每场大型示威活动,都看到示威者及路人遭警察殴打,警方往往使用不合理的武力,例如用脚踩被捕的示威者头部,或者使用“膝盖跪颈”等违反人权及国际警务标准的方式对待被捕人士。”在拘留期间,被捕人士受到警方残酷及不人道待遇的例子多不胜数,部份甚至涉及性侵和强奸,团队认为这些例子都只属“冰山一角”。
团队又指,香港警队自1994年起再无招募外籍人员,不过主权移交前招募的英籍警官,现时仍在指挥架构中处于领导位置,现时香港警队6名总区指挥官中,有3名为英籍警官,“这批英籍警官在北京下令的镇压中担当主要的指挥角色,非但没有为所作的不当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相反更获得连环晋升。团队希望以私人检控的方式向这些代替政权压迫人民的人证明,他们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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