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大陆审查制度不断收紧,无处的不在红线让很多作品在创作时就要考虑过审的问题。有制作人称,为了过审,一次又一次的阉割让整个创作面目全非。由于审查条例模糊不清,诸如“警察力量过于薄弱”、“片尾音乐(方言民乐)没有字幕”、“不能反映官员贪污腐败”等等看似荒谬的理由,让电影人在送审路上举步维艰。
据香港01报导,独立制片人水某(化名)自小在山东长大,他在台湾铭传大学毕业后回大陆发展。在电影公司工作的三年里,他发现业内人士仅在乎电影收益,而他却更看重电影能否传递思想,于是辞去电影制片人一职,自立门户。
“独立”制片人的身份虽然为水某带来更大的自由度,中国独有的审查制度,让电影在拍摄完成后无法立即上映。这是因为大陆有关部门规定,电影在上映前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审查获得许可证的电影才能在内地播入并参加电影节。放映没有通过审查的电影,其制作团队可能会面临最高过百万的罚款,甚至是牢狱之灾。但是模糊的审查条例,让电影人摸不着头脑!
水某举例,他在两年前参与的一部电影就因为没有通过审查无法上映。他说,该电影讲的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兄长,为了给有志成为音乐家的弟弟筹钱举办音乐会,不惜与朋友铤而走险,走上犯罪路的故事。
为了让电影通过审核,水某和拍摄团队将电影的结局特意安排成警察成功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但即使如此,该片仍然无法过审。
水某称,在以10分为满分的电影审查意见表中,该片的得分仅为0.9分。
电影局在“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一栏中表示,故事展示了主人公扭曲的人生观、丑恶的个性和以触犯法律来达到目的的价值抉择,即使有正面的结局亦无补于事。
另外,电影中“警方迟迟不采取行动”,也被批评为“对警察等正义力量的描写过于薄弱,与法治社会现实严重背离”。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没有通过审查的电影可以根据电影局提出的意见修改,并二次送审。
但水某认为这样的修改意见就是一种“劝退”。他说:“难道我们要把整个故事改成一个爱情故事吗?没法改,除非重拍”。
据悉,该部电影是水某和其团队花费了1年的时间拍摄,耗资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由几家公司共同投资。但电影无法上映让这几家公司失去继续投资的信心。
水某称,即使重拍,同样会再次面临审查的问题,在中国的审查制度下,很难拍摄可以传达思想的电影。
水某感叹“中国的审查制度”,“这道题你不会,你写十遍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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