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澎湖海巡队6月23日下午3时,在花屿西北距领海基线外19.5浬处查扣了一艘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口登记的中国渔船,船上4名船员留置在第七巡队。9日,渔船相关人员缴清罚款30万新台币后,下午当即人船释放并驱离。
海巡署以往扣留越界作业中国渔船,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裁罚,留置人船都至少30天,这次加快处理“三无”渔船作法,在半个月就处理完毕,地方上认为与协调处理“大进满88号”遭中国海警查扣有关。
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船舶违反第32条第1项规定,经扣留者,得处该船舶所有人、营运人或船长、驾驶人30万元至1000万元罚锾。这艘“三无”渔船不到10吨,依规定处30万元至60万元罚锾。
“大进满88号”6月30日出海作业,7月2日在中国领海内违法拖捕鱿鱼,遭2艘中国海警船查扣。目前人船留置中国晋江市的围头港进行调查,中央与澎湖地方透过各种管道期盼尽快释放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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