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媒体近日报导,中国的王女士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用其身份,在银行“刷脸”开了张银行卡,向银行借款万元后逾期不还。王女士遭到银行起诉后才发现自己被人盗用身份,经法院审理后确认王女士属受害者,对此项借款无责任。
据广州日报8月20日报道,王女生的身份证在一次被盗窃遗失了,当时,她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办理了挂失手续。可是之后“王女士”通过“刷脸”核验身份,在某银行ATM自助柜员机自助申办了借记卡账户,并向该银行申请贷款11300元。但“王女士“一直未能依约还款。银行在多次催促未果后,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令王女士一次性清偿尚欠的贷款本息。
接到法院传票的王女士感到是被人冒用身份,向法院陈述:借款是在她的人脸信息以及身份信息均被冒用的情况下产生的,不应该由她来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银行的贷款程序正常,但贷款发生在王女士身份证遗失之后,案涉借记卡开卡及借款合同签订预留的手机号码也不是王女士本人的手机号码,贷款填表的笔迹也不是王女士的。存在个人信息数据被他人冒用的可能。银行也未能向法院提供王女士首次在该银行办理业务时进行人脸识别比对的完整影像源。因此,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驳回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有网友对此评论称,人脸识别总出事,被告的也不少,但相关法律还是不健全;还有人称,中国“人脸识别信息”没有得到保护,被滥用盗用,存在着极大不安全因素和不可预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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