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狱中服刑的香港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9月13日声明指,即日起辞任支联会、华人民主书院及维权律师关注组所有职务,并退出有关组织。声明未提及他辞任和退出的原因。
据港媒报导,69岁的何俊仁涉及2019年的三宗“非法集结”案件,总刑期长达18个月。日前,他还被控涉及与支联会有关的国安法案件,与其他多位骨干人员一同被控犯“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含何俊仁在内的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何俊仁承认全数明知而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将于本周三(15日)宣判。
早前警方引用国安法指控支联会、华人民主书院和维权律师关注组为“外国代理”,要求副主席何俊仁在内的所有支联会常委,华人民主书院陶君行、维权律师关注组副主席刘慧卿等人上交资料。支联会表明拒绝,随后警方先后拘捕副主席邹幸彤及多名常委,并指控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以及支联会涉犯“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是北京当局强推港区国安法后,港府首次引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条款对民主派人士提出检控。港府对支联会的打压引来英美政府批评,但北京称,港警拘捕支联会成员“证据确凿”。
国安处同时控告邹幸彤及四名常委梁锦威、邓岳君、陈多伟、徐汉光未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案件于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律师出身的何俊仁除了曾担任民主党主席、支联会主席外,也在1995年至2016年间担任立法会议员。何俊仁长期呼吁北京尊重人权,建立法治和宪政。
何俊仁曾多次承接法轮功案件,最著名的是“阻街案”。2002年3月14日,16名瑞士和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和平请愿,遭警方强行拘捕,原审法庭判7项罪名全部成立。2005年法轮功学员上诉成功,终审法院裁定警方的拘捕行动不合法,撤销学员阻差办公及袭警的罪名。此案也成为国际知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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