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香港“反送中”运动有关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秘书施城威日前被警方逮捕,他被指控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此前,施城威与该基金5名董事被当局指控违反《社团条例》,没有为该基金申请注册。
综合港媒报导,警方国家安全处11月5日在机场拘捕了38岁的施城威,指他涉嫌干犯港区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施城威获准以港币10万元交保外出候查,同时交出旅行证件,明年2月向警方报到。
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抗争活动演变成大规模暴力冲突,许多人因此被捕。泛民政党及团体成立“612人道支援基金”,透过筹款协助被捕的抗争者进行辩护等。
今年5月,警方依国安法拘捕该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以及该基金5名信托人:艺人何韵诗、年逾九旬的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
当时警方指他们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香港,涉嫌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国安法第29条。但警方其后仅依社团条例起诉,指称陈日君等5人及施城威未在特定时间内为基金申请注册或申请豁免注册。
案件9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5日续审时,代表施城威的大律师梁晴怡指,施城威是一般雇员、合约式独立承包商,为612人道支援基金处理行政工作,行事须请示各信托人,权利义务与信托人不同。但裁判官质疑施城威并无承包合约,认为他有份统筹基金的工作,又质疑施城威的顾问公司和基金无关。
控方指,社团内任何成员如具有职务符合条件,即属干事,施城威获授权自行运用2万元以下款项,显示他与其他信托人之间有相互权利,等同干事秘书或司库职务,有否签署信托契约属“无关痛痒”。
辩方反驳指,控方所指的相互权利应为双向,并非由信托授权。
对于被控“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前述6人均否认控罪,法官将于本月25日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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