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19日公开审理中共前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受贿案。法院宣判,秦光荣受贿2389万(人民币,下同),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50万元。
据中国法院网报导,2021年1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光荣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光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秦光荣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秦光荣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秦光荣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政府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股权转让、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0年至2018年期间,秦光荣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89万余元。
2019年4月6日,秦光荣自首。
据报导,成都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光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但秦光荣有自首行为,因此对其减轻处罚。
中国官媒央视在反腐电视专辑“国家监察”中称,秦光荣出身农家,自他成为省级干部后,就毫无顾忌地聚敛钱财,就连妻子都收了不少贿款,办案人员从他家中搜出了大量现钞,包括人民币,欧元及美元等。
影片中还称,秦光荣在老家湖南永州兴建豪宅“秦家大院”,面积达1600平方公尺,官方称极其豪华,形容“飞檐翘角、奢华气派”。除此之外,秦光荣还被查出在北京东郊拥有一座豪华别墅,面积达1200平方公尺。
公开资料显示,秦光荣,70岁,湖南永州人。1999年1月自湖南省委常委转任云南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2011年升任云南省委书记。2014年转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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