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上午,天津濱海新區金色搖籃東城幼兒園中五班家長前往派出所報案,稱在自己家孩子身上發現了針眼,懷疑是幼兒園老師針扎的。隨後,公安局正式立案偵查。2020年8月5日,此案一審認定中五班2名老師對24名兒童進行了針扎等虐待,小二班3名老師對13名兒童進行了針扎等虐待,受害兒童達37人。
這件虐童事件發生在兩年前,當時金色搖籃幼兒園的中五班和小二班共5名老師被批捕, 2019年12月、2020年8月,天津市濱海新區法院依次一審宣判,5人均被認定虐待被看護人罪,分別獲刑一年半至兩年六個月不等。在司法程序中,中五班老師趙雅然在認罪供述中說,2018年7月底,她剛調到中五班,同事竇沛甜打開鋼琴凳的夾層,從工具盒裡拿出長3~4厘米的縫衣針,告訴她和陳麗「孩子太亂的時候,用這個扎,還是挺管用的」,一般扎孩子的後背、胳膊、大腿、腳面和屁股」。
案件審理過程中,中五班兩名老師都曾承認用針扎管教孩子,還寫了悔過信。而小二班的兩名老師和一名保育員均不承認針扎。辯護律師質疑孩子的證言,認為與同步錄音錄像有差別。
2020年8月5日下達的一審判決書中,法院摒棄了證言,直接採信警察詢問孩子時的錄音錄像,在零散的對話中,判決書摘取記錄了孩子指控老師針扎的對話。最終法院「綜合全案證據」做出了上述判決。而小二班的兩名老師和保育員將提起上訴。另據了解,中五班老師已經提起上訴,二審尚未宣判。
法院認為,老師採用針扎兒童的方式,其動機是讓兒童服從管教,但此管教方式因其嚴重違背職業道德,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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