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展刑期將滿 無國界記者敦促中國還她自由

劉悅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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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展(網絡圖片)

2020年,中國公民記者張展因報導武漢COVID-19疫情的相關信息被中國當局以「尋釁滋事」判刑4年,截止5月13日,張展即將刑滿。無國界記者敦促國際社會關注,向北京當局施壓,讓張展徹底恢復自由。

據中央社報導,無國界記者(RSF)呼籲,張展是無國界記者組織新聞自由獎得主,由於報導中國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從2020年5月被監禁迄今,4年刑期將於5月13日期滿;儘管刑期將滿,中國政府是否願意還她自由讓人存疑。在中國,由於新聞工作遭監禁的記者,在獲釋後仍受監視,通常被禁止出境。他希望國際社會關注張展,向北京當局施壓,讓張展可徹底恢復自由。

無國界記者亞太區辦事處代表艾瑋昂(Cédric Alviani)指出,張展冒著生命危險,勇敢地讓民眾知道武漢新冠疫情狀況,她本就不應被捕,遑論被判刑;呼籲國際社會對中國政府施壓,讓張展和其他遭監禁的記者、新聞自由捍衛人士徹底恢復自由。

無國界記者指出,張展2020年5月在武漢報導COVID-19疫情爆發時被捕,在2020年5月14日被捕前,她在社群媒體上發布100多部影片;張展被依「尋釁滋事」罪遭上海法院判處4年徒刑,她在入獄後前幾個月間,透過絕食以示清白。

無國界記者還強調,中國領導人習近平自2012年掌權以來,中國政府對於新聞界愈加箝制,關押記者、新聞自由捍衛人士達119人,中國在2023年無國界記者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所評量的180個國家中,排名第179名。

據公開資料,張展,女,1983年9月2日出生,陝西咸陽人,公民記者,基督徒。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本科、金融學碩士。2010年作為人才引進上海;曾任律師,後因參加維權活動並參與修訂律師管理辦法的簽名活動,被註銷律師執業證。

2020年2月,張展以公民記者的身份,前往武漢追蹤報導疫情被捕。當年5月,張展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

張展獲得2021年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頒贈的言論自由榮譽獎;2020年度林昭自由獎,2021年第21屆青年中國人權獎、2021年新聞自由獎勇氣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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