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用戶押金未退 清華學生起訴小黃車「倒賠」四百元

瑤光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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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小黃車(圖片來源:wachiwit,adobestock)

近日,今年21歲的清華大學學生孫同學和小黃車ofo運營企業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就小黃車的押金問題打了場官司,最終結果不僅押金沒被退還,孫同學還「倒賠」了400元。

在2017年小黃車開始在市場盛行時,孫同學註冊成為了ofo共享單車用戶,當時按照軟件說明交了押金99元,但是從2019年起,孫同學就在「ofo」APP上申請了押金退款,卻一直未能到賬。直到今年5月,孫同學再次登錄「ofo共享單車」APP時,注意到APP的「註冊/登錄」界面以黃色小字的形式提供了《用戶服務協議》格式合同的入口,並用小字提及「爭議解決條款」:「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應在北京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而且無需進行任何勾選或點擊即可登錄。

《用戶服務協議》
《用戶服務協議》中對「爭議解決條款」的顯示(圖片來源:軟件截屏)

孫同學認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而普通消費者根本注意不到協議中的上述爭議解決內容。所以他認為該仲裁協議無效,並向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提出申請,請法院確認。

而拜克洛克公司辯稱,仲裁條款不存在《仲裁法》規定的無效情形,也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應當被認定為無效條款。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具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並且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孫同學是自主自願選擇註冊成為ofo共享單車用戶,不存在《仲裁法》規定的無效情形,因此認定《用戶服務協議》有效。

7月23日,法院作出裁定,駁回孫同學的申請,申請費400元由孫同學自行負擔。經此一案,孫同學不僅沒能拿回押金,甚至還「倒賠」了400元。

ofo小黃車公司資金危機

事實上,自2018年下半年ofo公司爆發資金危機,押金的退押問題就一直備受關注。ofo公司先後經歷了裁員等一系列動作,還嘗試了各種變現方式,包括做車身廣告、利用流量來接廣告等。但是都沒能從資金告急的困境中脫離出來。截至本次案件結束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25日,通過天眼查數據的查詢顯示: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44次,被下發限制高消費令240次,終本案件228起,涉及未履行金額超過5.09億元。

截止至發稿時間,仍有數百萬用戶押金未能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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