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財長宣布的2020-2021財年的聯邦政府預算中,宣布了一些列稅收政策的調整,對於企業主來說,大家會比較關係企業的投資補貼、稅收虧損 「結轉」 收益、企業稅收減免等問題。今天我們主要來看一下企業的Tax loss抵稅政策,以及如何抵稅可以使企業利益最大化。
公司虧損倒抵(Tax loss carry back) 預算中指出,對於年營業額低於50億澳元的合資格企業,政府將會允許其使用2019-20,2020-21或者2021-22三個財年中產生的應稅虧損(即淨虧損金額*所得稅稅率),去抵消之前財年的公司利潤,以降低公司繳稅額度,並對已交納稅金額進行退還。政策則可謂是一項幫助臨時虧損的公司的「稅務福利」。
通過這樣的方式,政府讓企業有更多的現金支配去投資新的資產,招聘新員工等,配合着預算中提出的 JobMaker 補助,資產全額折舊抵扣等政策,可以促進經濟循環,增加就業機會來扭轉頹勢。
企業申請資格
• 僅適用於公司或使用公司架構的實體(例如合夥企業或公開交易信託);
• 只有應稅虧損可以用來抵稅,其他類型的虧損不可以;例如把分公司的虧損轉給總部,或者是由於excess franking offsets造成的loss。
• 可使用抵稅年份只能最多往回追溯兩年;也就是說,如果您想在FY21享受抵稅,您需要至少在FY19或FY20其中一年是盈利狀態,交納過income tax。
• 結轉的虧損金額不得超過之前財年的應稅利潤;
• 結轉的虧損金額不可以導致公司股息資本賬戶出現負值;
• 申請實體必須按時報稅。
退還金額限制
實際退還金額會收到以下金額的限制:
• 該企業在相關盈利年度中的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金額,以及
• 該企業在2020-21或2021-22財年末提交納稅申報表時,Franking Account(公司累計納稅額賬戶)的結餘金額。
舉例說明
A公司是一家年營業額低於$5 billion的中小企業。在2018-19期間淨收入$3 million,所適用稅率是27.5%,因此2018-19公司稅繳稅金額$825,000。在2019-20期間,因為疫情的緣故,產生淨虧損$1 million。在現行稅務政策下,2019-20財年的$1 million虧損只能用來抵消未來可能產生的公司利潤。
但在預算允許的政策下,Lakers公司在進行2020-21年度報稅時,可申請獲得現金退款如下:
2019-20財年$1 million虧損 x 27.5% (當年公司稅率) = $275,000
由於實際申報過程中會涉及很多合規規定以及限制,如果您有具體問題,請跟支靖和會計事務所聯繫。如果您有會計和稅務方面的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支靖和會計稅務事務所所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服務,解決一切會計稅務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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