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師,自己的合法權益都不能維護,還談什麼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多次致電政府機構座機後,長沙一律師的移動電話號被運營商判定涉嫌詐騙,當日即被緊急停機。隨後,當事人以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為由,將有關運營商訴至法院,請求後者恢復其電話卡通信功能,並對涉詐號碼的監測、核驗等規則進行修改。
3月28日,此起電信服務合同糾紛在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法院開庭審理。原告梁律師開庭前一日從長沙匆匆趕到成都,準備參加庭審。她今年29歲,2023年正式成為一名專職律師。與梁律師對簿公堂的是四川移動公司,移動公司則是國內四大通信運營商之一。「(被告)出庭人員是移動(四川)公司的代理律師。」梁律師庭後告訴筆者。
案涉移動號是梁律師當時唯一的電話號,從大學期間註冊使用至今,卻因一次聯繫政府機構的經歷遭遇「非法停機」。據梁律師所述,2023年8月1日上午,因所在環保組織的工作需要,她多次致電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諮詢有關塗料產品質量的抽查情況,「打了二十多個,因為他們只接了兩、三次,所以我就一直打。」此外,梁律師當日上午只撥打過家人的電話。
當日中午,梁律師便收到了移動公司的提示短信,稱其電話卡存在「異常使用情況」。該短信稱,根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十一條規定,並結合該電話卡風險等級情況,梁律師需儘快通過四川省歸屬地指定營業廳重新進行實名核驗,「若未核驗或核驗未通過,(移動)公司將依法對該電話卡進行功能限制。」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十一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對監測識別的涉詐異常電話卡用戶應當重新進行實名核驗,根據風險等級採取有區別的、相應的核驗措施。對未按規定核驗或者核驗未通過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限制、暫停有關電話卡功能。」
收到提示短信後,梁律師的手機號即遭停機。梁律師多次通過「10086」反映稱,她常住長沙,號碼歸屬地是成都,無法及時進行核驗,「『028-10086』工作人員表示,那她也沒有辦法了。」
手機號被突然停機,對梁律師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不小的影響。「家人、親戚、大學同學、同事、領導都是留的這個電話號碼,所有銀行卡、微信和支付寶也是綁定的這個號碼。」梁律師稱,專職律師每天需進行大量的電話溝通,「由於手機號被停用,(甚至)無法正常登錄軟件進行日常工作處理。 」
梁律師認為,移動公司擅自停機的行為違法,侵犯了她的通信自由權,於是一紙訴狀將四川移動公司告上了法庭。
除了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恢復案涉電話卡通信功能,筆者注意到,訴請中還涉及相應監測、核驗等規則的修改。「依法判決被告一修改電話監測識別規則、風險等級劃定規則、異常電話卡核驗規則,並在受影響的區域內以公眾普遍容易獲知的方式公示一個月,消除原告電話卡再次被錯誤識別為異常使用並被非法停機的危險。」本案起訴狀顯示。
梁律師希望通過個案,可以促成運營商在涉詐號碼管理規則上的公開化和合法化。故在訴前調解階段,梁律師拒絕了被告代理律師的和解請求,「如果我不起訴,我去做了二次核驗,然後手機號碼正常使用,就是跟其他八百多萬人一樣默默忍受這種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
梁律師所說的「八百多萬人」是根據移動公司提供證據推算的整年停機號碼數。
被告提交的四川省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協作函》顯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6日,被要求停機的「涉詐電話號碼」多達168715個。「按照這種監測模型,全年365天,需要停機的電話號碼會達到(約)8797282個號碼,八百多萬個被停機的電話裡面到底多少是真正的詐騙電話?」梁律師稱。
本案庭審中,被告代理律師稱案涉行為均由相關行政部門授權為由進行抗辯。被告提交的證據清單顯示,被告認為,四川移動公司關停梁律師的手機號是根據《四川省涉嫌詐騙電話監測處置工作機制(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的社會職能,客觀上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
對此,梁律師認為,運營商沒有告知具體的指定營業廳,沒有告知核驗的時間期限,在發送通知後直接對監測識別的涉詐異常電話卡用戶限制、暫停有關電話卡功能,「明顯超出了法律授權的範圍,程序也不合法。」
據悉,本案將擇期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經檢索發現,梁律師的經歷並非孤例。據赤焰新聞1月24日報道,北京一張姓律師給江西某法院領導發7條短信後,手機曾被莫名停機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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