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聞喜縣一所中學的宿舍管理員李某,因多次強姦一名學生的聾啞母親,被當地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四年。據悉,李某在面臨被家屬報警的壓力下,曾下跪並寫下保證書並請求原諒,但隨後又揚言保證書只是「廢紙一張」。
據網易報導,2020年6月28日,山西聞喜縣一所中學的學生的聾啞母親賈某某到學校給兒子送物品。學校宿舍管理員李某看到賈某某是聾啞人後,色心大起,遂將其引入自己的宿舍並實施強姦。當時賈某某並未選擇報警。
2022年9月11日,農曆八月十六,中秋節的第二天,李某喝酒後到賈某某家中,妄圖再次進行強姦,卻碰到賈某某丈夫范某,李某以學校發月餅為由蒙蔽范某。在被范某識破後,李某迅速逃離。
未得逞的李某並不甘心,一周後,他再次在酒後來到賈某某家中,當時賈某某正在臥室熟睡,他悄悄進入臥室後,將門虛掩,用手摸賈某某的胸部。賈某某驚醒,不斷喊叫,正逢范某外出歸來,聽到聲音後立刻跑到臥室,見賈某某上衣不整,非常氣憤。
當時范某就要報警,李某下跪道歉,並承諾願意賠償。但范某並不理會,堅持報警,於是李某提出寫保證書,范某同意。但當李某離開時,卻聲稱這保證書只是「廢紙一張」,范某在憤怒之下,終於選擇報警。
2022年9月19日,李某被警方傳喚至聞喜縣公安局。在警方的尋問下,李某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近日,聞喜法院不公開審理了該宗案件。審理認為,李某明知他人是聾啞人,仍違背他人意志,多次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依法應予懲處。李某在第二次和第三次犯罪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屬於犯罪未遂。最終,李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李某的辯護律師付博表示,李某沒有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他稱,李某年紀較大,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對於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已經認罪認罰,並在法庭上宣讀了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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