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留給政治後人們的制度之惡

夜話中南海
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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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圖片來源:FREDERIC J. BROWN/AFP/Getty Images)

《夜話中南海》專欄本周一節目的文章《正是江澤民在否定喬石的基礎上恢復了毛時代的黨委辦案》中,介紹了江澤民在1992年月10月召開的中共十四大上鞏固了自己的權力和地位之後,就又加快了擴大政法委權限的作法。1994年的《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中,將中央政法委員會的職權擴大到七項,其中包括「研究和討論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這等於是正式恢復了黨委領導辦案的毛時代的老套路。

此後,這個中央政法委無論從機構編制和職責權限上一直都不斷擴張,並從江澤民向胡錦濤交班的過程中開始,形成了中央政法委一把手是正國級,二把手和至少兩個委員都是副國級的局面。具體的過程是,2002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上江澤民向胡錦濤交班的過程中,把原來的政治局常委七人制改為九人制,增加了一個中央政法委書記和一個中央精神文明委員會主任。至此,已經擔任了五年時間中央政法委書記的羅干,從副國級升至了正國級。

這個羅干是從1993年3月開始成為副國級的,具體職務是十四屆中央委員、國務院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兼國務院機關黨組書記、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這段時間裡的中央政法委書記是十四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兼最高法院院長任建新。如此說來,這段時間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和副書記都是兼職。

1997年月1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大上,羅乾的黨內職務升格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書記處書記。比江澤民還年長一歲多的任建新則因為年齡原因未再進入中央書記處,但他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和最高法院院長職務都是繼續擔任到次年 ,即1998年3月的全國人大召開。

在1998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任建新交出最高法院院長職務,改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羅干則被宣布繼任國務委員,但不再兼任國務院秘書長。

是次「兩會」結束後的當天,羅干即又被宣布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和國務院國務委員的黨、政雙重副國級身份,接替了任建新的中央政法委一把手職務。

此後的四年多時間裡,這個中央政法委是沒有副書記設置的。當時的公安部長和最高檢察長、最高法院院長,以及國家安全部長和國務院司法部長一樣,在政法委內都只是排名有先後的普通政法委委員。

2002年11月15日,時年67歲,被新任總書記胡錦濤說成是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會裡「老大哥」的羅干,在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上成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排名第九)。

《維基百科》對羅乾的介紹內容里說,當時身兼中央政法委書記的羅干負責指揮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國家安全部等部門工作。

其實,從江澤民時代開始,權力坐大的中央政法委在中共黨、政、軍、警察系統內所統轄的機構還不止如上所有,更還包括國務院的民政系統、當時表面掛靠國務院的宗教管理系統,以及海關、邊防,等等。

羅干以政治局常委身份專任中央政法委書記之後,整個機構自然也水漲船高,成為和中央書記處、中紀委平起平坐的正國級機構。

從羅干於2002年月10月在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上進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之後,胡錦濤擔任總書記的十年是中央政法委權力和權限惡性膨脹的十年。當時身為總書記的胡錦濤因為身兼黨的中央軍委主席所以有直接調動和指揮軍隊的權力,但在欲左右公檢法時卻因為中間隔着一個身兼政法委書記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於所謂的「黨內分工」。更過分的是,重新開始設置的政法委副書記一職也從此被「法定」為同時期的公安部長,形成了公安部長有權命令和指揮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荒唐局面。

當年,江澤民在隨着陳雲和鄧小平的先後去世,自己的權力已經如日中天的中共十五大前後,都沒有設計出要把毛澤東時代令公安部長權力惡性膨脹的作法發揚光大,當時只是安排已經擔任了整整十年國家安全部長的賈春旺平調為公安部長,繼續享受正省部級待遇。

而到他江澤民自己準備退位的同時,也就是2002年秋向胡錦濤交班的中共十六大上,在把專職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從政治局委員升格至政治局常委的同時,還製造出了一個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和國務院國務委員身份兼任的公安部長,絕對稱得上是極其陰毒的作法。即使是站在中共政權的立場上,從所謂的「長治久安」的角度來評判江澤民退休之前的這一「黨內重大體制改革」,也稱得上是極其惡劣,後患無窮。

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從那以後的多數地方各級政法委一把手都是由同級公安廳、局長出任,黨內身份當然是同級黨委常委。

2015年前後,在中國內地公開網站上刊登過一篇標題為《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一把手模式終結 但話語權仍巨大》的署名文章總結說:公安一把手由同級黨委政法委書記兼任的現象,可追溯至中共十六大之後。2003年11月18日,中央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明確提出各級公安局長「進班子」。決定提出,「各級黨委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幹部任職條件,在領導班子職數範圍內,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行由同級黨委常委或政府副職兼任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

而此前一年,周永康從四川省委書記任上調職中央,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2002年12月,周永康兼任公安部部長、黨委書記、武警部隊第一政委。「有了上層的先例,地方上的效仿就更加普遍」。該文引述《新京報》的報道內容:以地市為例,2006年到2007年地方集中換屆時,有的地市公安局長90%都是同級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在省一級,到2008年10月,全國有23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公安廳(局)長已經高配為副省級。其中11名由省級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將近一半。

《南方周末》曾報道,據青海省委組織部的一個統計,截至2010年8月,全省43個縣(區、市)有20名政法委書記兼任了公安局領導,或是黨委書記,或是局長。此外,還有部分是由政府副職兼任公安局長。

四川省德陽市羅江縣檢察院監所檢察科科長龍繼輝在中國江蘇網對此發表評論,稱此現象是為,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大政方針指引下,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局)長確實具有得天獨厚的先天優勢。

但是這種模式的負面意義也開始顯現。分析普遍認為,這直接導致公檢法三家,公安一家獨大,警權擴張,被學術界認為有礙司法公正。龍繼輝稱,如果公安工作沒做好,政法委完全可以「合理合法」地護短,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局)長可能是冤假錯案率高居不下的主要根源。

該文公開揭露說:周永康主管政法系統期間,實行高壓維穩政策,維穩經費逐年升高,一度超過國防開支。

當時有一篇中共自己的中央官媒報道說,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原副行長吳曉靈質疑和自己行業毫不相關的司法領域:「我們的政法委書記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長,公安局本來是檢察院的監督對象,但被監督者是監督者的領導,這個體制特別不順。」

這位人大代表在兩會期間說,她曾經聽到基層法院和檢察院的同志感嘆工作很為難。「比如,領導開會決定了一個事,那這個領導包不包括政法委書記呢?如果包括,就得服從他的領導。但如果這個事情做得不對,從業務上來說,檢察院和法院都可以對公安局做出的不當行為提出不同的意見。」吳代表指出,這種黨政關係的扭曲和錯位影響了司法公正。她提出的解決辦法是,「政法委書記不能身兼公安局長」。

2010年4月,中組部下發文件,要求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在此前後又配備出台了由同級行政副職兼任公安廳局長的文件。從那以後,省及以下的政法委書記都是進入同級黨委常委會的專職,而唯一一名副書記則是由同級行政副職兼任公安廳局長。仍然還是公安的地位高於檢察院和法院。

胡錦濤擔任總書記的第一個五年任期後,江澤民也已經不能再以中央軍委主席身份扮演「太上皇」角色的中共十七大人事安排醞釀過程中,雖然也是無可奈何地讓周永康「按步就班」,由政法委副書記升任書記,由政治局委員升任政治局常委,但同時也還是邁出了對整個政法委「限權」的第一步,即在周永康交出公安部長兼職之後,不再令繼任公安部長進入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

事後看來,周永康在擔任公安部長期間,因為已經是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和政法委副書記,所以他在那五年裡的權力之大,特別是在對中央和地方公安系統的幹部任命上的直接影響力,絕對是過去從趙蒼壁到賈春旺等歷任公安部長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的。而正因為周永康是有了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兼國務院國務委員和公安部長的五年經歷之後,再遞升政治局常委兼政法委書記,所以他在胡錦濤執政的後五年裡,已經可以憑藉手中政治實力與總書記兼軍委主席胡錦濤分庭抗禮了。

是否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當年以周永康為首的中央政法委的權力和勢力的空前膨脹,可能就沒有當時的薄熙來錯判形勢、利令智昏。最有力的證明就是,當年王立軍已經被從美國駐成都領館帶回北京,薄熙來四面楚歌的時候,包括習近平在內的九名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里,甚至所有時任政治局委員和書記處書記中,周永康是唯一一個敢於繼續公開挺薄者。

2007年10月29日,此前剛剛在同月早些時候召開的中共十七大上,只是被安排繼任中央委員的時任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被宣布上調北京,接替已經在十七屆一中全會上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的公安部長職務。次年,即2008年3月,孟建柱在當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被宣布為國務院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同月,他的名字在中共相關網站上由中央政法委委員改為中央政法委副書記。

這裡需要特別提請注意的是,從孟建柱接任公安部長開始,再到郭聲琨,再到趙克志,他們被宣布為中央政法委副書記的時間,都不是在他們僅僅是被宣布為新任公安部長之初,而是在他們被宣布為新任公安部長的次年3月,在當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被「表決通過」為國務院國務委員之後。原因應該是,此三人在接任公安部長的頭幾個月里,也就是被全國人大會議「表決」為國務院國務委員之前,其級別還只是正省部級,所以暫時不宜被宣布為中央政法委副書記,以避免被詬病為正部級領導副國級 — 因為在中央政法委里,只是普通委員的最高檢察長和最高法院院長都是副國級。

但如今的習近平不但是讓王小洪趕在二十大召開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即提前接替了趙克志的公安部長職務,甚至還把個王小洪同時也宣布為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徹徹底底地不按常理出牌了。詳細的分析內容,留待下次節目繼續介紹。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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