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賣車 重慶女子在車裡 「吃喝拉撒」90小時

劉悅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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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易女士在車中長住;右,合同。(合成圖)

近日,重慶車行一位老闆遇到一件讓他哭笑不得的事情。起因是一名女客戶因為後悔賣車,又不願全額退款,竟在車內長住近90個小時,吃喝拉撒均在車內。老闆無語之極,將其行為發到網上,引發熱議。據悉,目前事情已經解決。

據香港01報導,12月16日,易女士和丈夫林先生來到重慶一家二手車行,以40,500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出售一輛長安越野車。因為林先生在此前已將車輛抵押給第三方公司,以致交易流程較為複雜。最終協調的結果是,車行老闆夏先生先支付給易女士25,500元,剩餘的15,000元直接付給第三方公司,交易完成後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

12月19日,易女士來到車行,聲稱醫保卡遺留在車內,要求進入車輛確認。隨後,她帶着警察到車行要求退車,在沒有獲得滿意的答覆後,,易女士居然直接住進車內,拒絕離開。

員工無奈,將事情匯報給老闆。夏先生得知後,先是試圖與易女士協商,但易女士態度強硬,並堅持只能退還25,500元,並表示車行支付給第三方的15,000元與她無關,因為這筆錢是丈夫向押車公司借的。因雙方沒有談攏,易女士砸壞了汽車的擋風玻璃,進一步激化了矛盾。

夏先生稱,自此以後易女士就住在車裡,從12月19日晚到23日中午,她在車內度過了將近90個小時。夏先生無奈表示:「她吃喝拉撒全在車上,我還給她點外賣、準備熱水和被子,但她始終不願溝通。」

夏先生將事件上傳網絡,引發大量網友圍觀。不少人同情夏先生,也有人戲稱這輛車為「尿泡車」。還有網友調侃易女士為「賣車女超人」。

對於自己的行為,易女士解釋,住在車裡的原因是因為丈夫支付了1,350元車險,而夏先生卻「吃了回扣」。她抱怨丈夫「有錢交車險,卻沒錢給孩子治病」。但夏先生認為,車險問題應由夫妻雙方自行解決,與他無關。

12月22日,夏先生向警方求助。在警方的協調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夏先生退還車輛,易女士及其丈夫林先生歸還30,000元,剩餘的9,000元以借條方式在三個月內償還。砸壞的擋風玻璃由易女士自行維修。至於1,350元的 車險費用和150元的差額,夏先生選擇放棄追討。

對此,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張江濤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易女士與夏先生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易女士單方面要求退車並占用車輛的行為不具備法律依據。同時稱,她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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