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使郵報報道,近日,昆州教育部更新了教師收禮的相關政策,明確禁止教師收受家長的現金以及某些禮品卡或代金券,或是彩票等可以兌換成現金的禮物。
根據教育部的相關法規,接受任何形式的付款都將違反政府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即使是一張簡單的感謝禮品卡也可能被視作賄賂公職人員。
教育部發言人表示:「我們理解有些家長希望能在經歷了艱難的一年後,向辛勤工作的老師們表示感謝。但今年你們可能需要換位思考,這樣才不會讓老師陷入違反教育廳行為準則的境地。」
這位發言人表示,教師們必須對超過150澳元的禮物進行登記申報,包括禮品在文化或歷史上是否具有重大意義,如果認為不合適,則可以拒絕。
對此,昆州教師工會主席凱文•貝茨(Kevin Bates)表示,家長們可以用感謝信或者簡單的小禮物來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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