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新任主席鄭嘉如上任不足三周便被其美國僱主《華爾街日報》辭退,引發爭議。
香港外國記者會就事件發表聲明,稱對事件深表關注,又指新聞自由受《基本法》第27條保障,代表業界去爭取包括新聞自由的記者權益,沒有可爭議之處。
今年5月初把地區總部從香港遷往新加坡的《華日》,17日以「架構重組」為由,即時辭退其記者鄭嘉如,但她和不少評論員均不相信《華日》沒有政治考慮。
鄭嘉如指出,她參選記協主席時,作為國際新聞編輯的上司已讓她退選,甚至希望她退出執委會,認為記協主席的角色會與其記者職務「無法共存」,因為香港新聞自由問題備受爭議,雇員推動時會構成衝突。而在她上月22日當選主席之日起,公司已沒有她的署名報道刊登,她曾向上司提出新聞故事題材,亦不獲回應;至於她過往負責的中國汽車業和新能源新聞,亦沒有派她前往採訪。
她認為,《華日》並非因為受到外力施壓而被動地解僱她,而是主動地作出解僱決定,對香港日益嚴峻的新聞自由狀況造成負面影響。
在英國運作的《香港勞權監察》發起聯署公開信,指出參與工會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除了受到香港法律保障,亦是國際人權及勞工公約規定的基本權利,不容任何僱主侵犯。他們要求撤回解僱鄭嘉如的不合理決定,儘快向公眾交待事件,並承諾不會讓相同事件重演。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署理中國主任王松蓮指,中國和香港政府打擊香港新聞自由的行動不斷升級,媒體不應幫助他們。鄭嘉如被不公正解僱再次顯示,香港曾經是全世界新聞自由度最好的地方,但香港的新聞自由急劇下降,以至於即使是為外國媒體工作的記者也無法在這座城市安全地開展工作而不感到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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