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林文宗遭拘捕

方泠卉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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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6月23日深夜審閱該報停刊前發行的最後一份報紙。(ANTHONY WALLACE/AFP via Getty Images)

港警7月21日再次逮捕已經停刊的《蘋果日報》前員工,包括: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蘋果日報》主筆及英文版主管馮偉光、以及副社長陳沛敏。香港記者協會對此表示憤慨,亦對警方拘捕一間已停運的傳媒機構前員工感到震驚及不解。

據港媒報導,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21日早上遭到國安處上門搜屋拘捕,指稱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其扣留於長沙灣警署。警方稱,他與6月的同類型案件有關。

51歲的林文宗於《蘋果日報》6月24日刊出最後一份報紙後便辭職,但仍與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處理公司的善後事宜。

保釋被撤銷 馮偉光、陳沛敏再度被捕

而此前被捕後獲得保釋的前《蘋果日報》主筆及英文版主管馮偉光(筆名盧峰)、以及副社長陳沛敏,21日到警署報到時再度被捕。警方國安處撤銷了兩人的保釋安排,並將兩人扣留在秀茂坪警署及灣仔警署。

馮偉光6月27日晚間在香港機場準備離境時被捕,警方國安處指稱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其後准其保釋外出。

記協憤慨、震驚及不解

香港記者協會對當局一再針對同一機構的新聞工作者表示憤慨,亦對警方拘捕已停運的《蘋果日報》前員工感到震驚及不解。

記協表示,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乃一個國際城市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要求政府不要屢以「國家安全」之名拘捕新聞從業員,為業界帶來白色恐怖,並切實解釋過往一直合法進行、理應受到《基本法》保障的新聞及出版工作,到底是如何能夠觸犯了國安法。記協說,今日是新聞界風雨飄搖的時刻,呼籲各同業繼續謹守崗位。

警方2020年8月先後兩次對壹傳媒集團及其旗下《蘋果日報》採取行動,依港區國安法拘捕了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以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等人,指稱他們涉嫌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今年6月,警方再對《蘋果日報》進行大搜查,期間逮捕了副社長陳沛敏及主筆馮偉光等五名高層,指稱他們涉嫌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時陳沛敏和馮偉光獲准保釋。

警方還在6月的行動中凍結了與《蘋果日報》有關的三個銀行帳戶,涉及港幣1,800萬元;警方一連串的行動迫使《蘋果日報》於6月24日發行最後一份報紙後停刊。

此外,壹傳媒股票6月中宣布暫停交易至今,由於《蘋果日報》已停刊,集團失去主業支持,不符合上市規定,外界估計集團最終可能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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