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中國女子在墨爾本機場入關時,被查出未申報的27萬多澳元現金。她遭到罰款,簽證也被當場吊銷,被遣返回中國。
事件發生在7月21日,海關人員在該女子的行李箱內藏匿了20多捆現金,部分現金藏在行李箱的衣服和鞋子裡,還有一部分藏在該女子身上。
清點後,海關人員發現她攜帶的現金包括近15萬澳元、8萬多美元和港幣近7000,換算成澳元一共是27萬多。
邊境執法局代理指揮官Eleanor Grigg說,攜帶大量未申報現金出入境可能是犯罪活動的信號。「犯罪組織走私現金是為了使他們的收益和相關活動逃避金融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的監控。這些現金可能會被用於實施其它犯罪活動,如販毒或針對人身和財產的暴力犯罪。」
邊境執法局確認,旅客可以攜帶任何數額的現金入境。但如果攜帶數額超過 1萬澳元就必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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