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廬山市法院審理了江西女大學生廬山景點墜亡案。女大學生的家屬向廬山景區的管理部門索賠9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女大學生的死亡系自身過錯造成,故駁回該訴訟申請。3月23日,相關話題衝上微博熱搜。
3月23日,「女生逃票爬山墜亡家屬索賠90萬被駁回」的話題在微博上引發熱議。綜合陸媒報道,2021年7月26日,女大學生劉某在廬山風景名勝區龍首崖景點墜亡。
直到2021年8月6日,劉某的父母聯繫不上女兒,向廬山公安局報案。8月10日,警方在龍首崖下方約60米處找到一具屍體,經DNA比對確定死者身份為劉某。
據了解,劉某沒有購買景區門票,通過登山小道進入廬山風景名勝區龍首崖景點。
劉某的母親表示,劉某高中時曾因學習壓力大,患上了輕度抑鬱症,在事發前曾與母親發生爭執。
經景區安全管理部門協調,保險公司補償小劉父母4萬餘元。但父母認為廬山景區的管理部門負有責任,便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90多萬元。
中國法院網官方賬號在2022年3月22日發布了關於此案的判決結果。法院認為,景區已經做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在排除了他殺的情形下,結合劉某生前的情況,推定劉某死亡系自身故意造成的,因此駁回了劉某父母的訴訟請求。
這起墜崖事故引發輿論熱議,微博用戶「吳向東律師」發帖稱,景區出事兒的幾種情況:
1.正常買票進入,在正常遊覽過程中,因景區管理不到位死亡,景區負主要責任。
2.正常買票進入,遊客進入非遊覽區域死亡,如果從禁止標識或明顯攔截圍擋等處異常進入,個人付主要責任;如果景區有勸返或者阻止標識但損毀,或者分界線不明顯或沒有分界線的地方進入非遊覽區域死亡,景區負主要責任。
3.逃票進入景區,基本都是個人負主要責任,景區只有人道主義補償。
「吳向東律師」指出,景區的安全保障義務也不是沒有邊界的,個人也有一定注意義務,不能說人只要進了景區就都要景區負責,還要看在什麼地方出事兒、怎麼出事兒、人做了什麼等情況,以綜合判斷和分析責任。
另有網友表示,大學生可以免票進入景點,「當地大學生免票就變成逃票了,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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