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CHOICE 披露了大零售商使用面部識別技術後,一項新的示範法已經被提出來,以規範澳大利亞各地面部識別技術的使用,保護澳人的權益。
據7News報道,這部示範法由悉尼科技大學人類技術研究所周二(9月27日)提出,將對開發及利用面部識別技術的公司施加新的義務。
根據擬議的示範法,任何開發或利用面部識別技術的人必須首先評估其使用的人權風險水平。
然後,公眾和監管機構可以對其評估提出質疑。該示範法規定了三個級別的風險,以及對更廣泛社區的風險。
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示範法規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要求、限制和禁止。
前澳大利亞人權專員、現人類技術研究所聯合主任Edward Santow教授說,「同意」將是確定風險因素的一個主要因素。他說:「當面部識別應用被設計和監管得很好時,會有真正的好處,有助於有效和大規模地識別人。這項技術被盲人或有視力障礙的人廣泛使用,使這些群體更容易與這個世界聯繫。」
“這個基於風險的示範法,出發點是確保面部識別技術的發展和使用方式能夠維護人們的基本人權。”
今年早些時候,面部識別技術的使用成了澳大利亞的頭條新聞。消費者權益組織CHOICE首先指出,有幾個零售商–包括Kmart、Bunnings和The Good Guys–在其入門處使用攝像頭。
CHOICE表示它支持新的示範法。”6月,CHOICE披露了Kmart、Bunnings和The Good Guys在其商店中使用面部識別技術,”CHOICE消費者數據倡導者Kate Bower說。
“澳大利亞社會對在零售場合使用面部識別感到震驚和憤怒。我們知道,人們對面部識別被這樣使用真的很擔心.。
“澳大利亞的隱私法正在努力跟上面部識別技術的不斷發展。我們需要一部具體的、適合目的的法律,以保護消費者免受沒有適當監管而造成的傷害”。
她說,”面部識別技術的使用只會繼續增長,所以我們現在需要對其進行監管,以防止對消費者造成進一步傷害。這是一個機會,聯邦政府急需設立一項新的立法,以保護澳大利亞人的安全和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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