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10月14日,美國國務院遞交了首份《香港自治法》報告給國會。報告中列出了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內的10名損害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這些人將面臨美國更多的制裁。國務院還對與這些官員有密切往來的金融機構發出警告。
上述報告是根據美國總統川普7月14日簽署生效的《香港自治法》做出的。法案規定,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90天內須向國會提交報告,點名致使中國無法履行「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對港承諾的外籍人士,並說明該人士遭點名原因。
報告詳述每位官員遭點名原因,包括林鄭月娥是因為今年6月簽署港區國安法、動用緊急法來限制香港居民權利與自由等作為,還將今年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名單與今年8月美國財政部制裁損害香港人權、自治的官員高度重疊,除了前警務處長盧偉聰,剩下的10人兩次上榜。這也意味着他們會被二次制裁,範圍可能更廣。
根據《香港自治法》要求,當10名香港與中國官員被點名後,美國總統可以施行凍結資產丶拒發籤證或拒絕入境等制裁措施,最晚一年內應(shall)實施制裁。
官員制裁之後,緊接着就該輪到金融機構了。根據法案要求,美國財政部長會在上述報告提交的60天內列出知情卻仍與上述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
美國國務院警告,被認定與遭制裁人員有密切金融往來的金融機構除了管理人員可能面臨制裁外,這些金融機構可能面臨美國銀行不放款及提供信用額度丶禁止美國公民大量投資或購買該機構股票或債券。
由於之前滙豐及渣打銀行支持北京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因此外界估計這兩家銀行會受到波及。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奧塔加斯 (Morgan Ortagus)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份報告彰顯我們一直反對北京蓄意侵蝕港人自由和實施打壓政策的做法。」
據美國之音援引香港民主委員會行政總監朱牧民表示,接下來國際金融機構將面臨必須做出真切且急迫的選擇。「現在涉及到銀行了,他們陷入一種境地,現在必須謹慎對待各種他們可能以前不會注意到的交易。所以我認為這種審查、這種壓力和公共監督,將是迫使中國改變行為的關鍵工具」。
香港政府針對美國務院報告指,美國干預香港事務,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通過一系列法律、發出行政命令,以及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予以強烈譴責。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5日在記者會上譴責美國的香港自治法,並重申香港純屬中國內政,若美國一意孤行,中國必將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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