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衝擊立法會案12人遭判刑 藝人王宗堯判囚近7年

方泠卉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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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抗爭者2019年7月1日占領立法會,舉起「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的橫幅。(Billy H.C. Kwok/Getty Images)

2019年香港七一衝突事件中的12名港人,3月16日遭法院判刑4年多至近7年不等。坊間不滿判刑過重。本土民主派人士鄒家成告訴法庭,無論他受到什麼懲罰,他都會繼續前進,將恐懼化為改變的力量,「就像我走進立法會的那天一樣」。

香港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數百名抗爭者7月1日占領立法會長達三小時,直到被防暴警察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事後有14人被控暴動等罪名。

案件16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判決,港媒報導,45歲的藝人王宗堯不認罪,遭判入獄6年2個月;已認罪的本土民主派人士鄒家成與劉頴匡,分別遭判囚約5年1個月及約4年半;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遭判囚4年9個月。

鄒家成在宣判前告訴法庭:「無論法庭對我施加什麼懲罰,我都會繼續前進,將我的恐懼轉化為改變的力量,就像我走進立法會的那天一樣。」他說,他們的行動是為了捍衛受到當局威脅的基本人權。

一度離開香港而後返港的劉頴匡說:「我不希望大眾認為這場運動中的所有人都只關心自己的安全。」他還說:「明知會犯案,我寧願坐監都不想見到有人流血。」

劉頴匡的女友黃於喬步出法庭時表示,控方證據均顯示劉頴匡是勸別人離開立法會,而今被形容為運動主謀,是「荒謬、荒唐到搞笑的境界」。

藝人王宗堯2月向法庭提交求情信,表明其人生在2019年9月30日被捕後「停頓了」,被迫離開由12歲就開始接觸的演藝工作。他說,無論最後刑期有多重,「我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另外,學生記者黃家豪與網路媒體記者馬啟聰暴動罪獲判無罪,但「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成立,分別罰款1,500港元和1,000港元。

法院判刑引來香港網民留言批評判得過重,質疑港共政權只想殺雞儆猴。也有留言表示很無奈,香港這個地方只會越來越差,有能力的以及有下一代的香港人要認清現實,不要再騙自己,應走則走,不要對香港有任何眷戀。

香港警方數據顯示,迄今有超過10,200人因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被捕,其中2,937人被控涉及暴動、非法集會和刑事毀壞等罪名。

專門報導法律新聞的港媒「法庭線」(The Witness)表示,其中有超過870人被控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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