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奇兵、連雲港女輔警許艷與9名公職人員發生關係後敲詐的新聞確實很勁爆。但仔細讀完之後,覺得這和國產傳統的「仙人跳」還不盡相同,狗血的地方有過之而無不及,細細解讀簡直有讓人前列腺發炎的危險。
我們都知道輔警嚴格的說,在公安序列中只能算合同工。他實際上是公安機關在上級劃撥的財政經費中自行安排的。在行政編、事業編、工勤編之下,地位不會太樂觀。從職場層級的角度,人脈是肯定局限於底層的。但許艷這個小姑娘19歲加入輔警,23歲案發,4年間居然睡了2名公安局副局長、2名派出所所長、1名小學校長、1名機關工會主席、1名醫院副院長還有2名無職級公務員。
雖然說都是在行政體制之內,但層級和行業跨度之大,顯然超過了一個20出頭的姑娘的活動範圍。從正常的公務接觸的角度,許艷是做不到的。唯一能夠設想的可能就是,她作為一個花瓶,能夠經常得到陪侍官場的觥籌交錯的機會,進而得以搭上了各色人等。一個19歲的姑娘,被招入輔警,實際的工作可能啥都沒幹,成為專職陪酒陪睡。在這過程中洞悉了公務人員貪腥卻怕事的普遍心理,繼而把先獻肉體再勒索的「仙人跳」發展成為事業也就不足為怪了。如果沒有案發,也許還有其他的許艷正在前赴後繼、奮發圖強。僅僅把髒水潑給她們,就像罵蒼蠅不鏟糞堆一樣。
試想一下,如果許艷不是地位卑微、無法擢升的輔警,而是正式編制的警察,位列體制內公務員,那麼陪睡換來的可能就是「日後提拔」——比金錢更管用的權力,而不是還要用「仙人跳」這種老掉牙的招數來謀財。那麼這種交易永遠不會被發現,官場依然會其樂融融。
這樣的糞堆,恐怕不是一天兩天,一團兩團。道貌岸然的政壇恩客們都需要這樣的花瓶,只不過沒料到花瓶碎了割了一地狗血。
更狗血的還在於,對比涉事的兩份判決書,我們還可以看出許艷的事發,很可能跟她與其中一個恩客,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長劉相兵案發有關。劉相兵在2019年6月被查,隨即牽扯出許艷。他把一個訛自己的姑娘拋出來,作為受賄的某種動機解釋,實在不愧是老江湖。
可笑的在於,劉局長已經在2016年被許艷敲詐了一回,居然在2018年、2019年再次上鈎,這個智商也是十分感人的了。褲腰帶松到就算被訛也在所不惜的水平,到底是來源於權力的自信還是財富的底氣?
詭異的還在於,劉相兵前後被許艷訛了128萬之巨,但是在關於他的受賄認定中,說他在2013年至2019年,共受賄74.6萬元。劉局長收的居然還沒有被訛的多,虧空53.4萬。這自掏腰包沒理由吧?個中精彩只能看官各自想象了。
我查了一下事發地連雲港灌雲縣的工資水平,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就業人員年均工資65435元。我們就算2013年就是這水平,那麼劉局長要彌補虧空53.4萬,相當於要多掙8年的工資,他一定是含辛茹苦掙了加班費,很感人。
利用公權謀私,痛惜「對不起給我榮譽的組織」的劉局長僅僅被判刑兩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利用肉體謀私,敲詐了370萬許艷,則被判13年,不僅要全部退贓,而且重罰500萬……
不知道年輕的許艷拿什麼來罰,再睡9個估計也睡不出來。在一地雞毛之中,那些睡過她的恩客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石頭,在另一場酒席中,滿懷期待的窺視下一個許艷。
(全文轉自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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